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公布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结合我系具体情况,拟新增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初试加试 |
802015140200007 | 刘** | 62 | 60 | 66 | 188 | 48 |
802015140200046 | 王* | 54 | 61 | 71 | 186 | 47 |
802015140200099 | 徐* | 52 | 62 | 69 | 183 | 43 |
802015140200113 | 冯* | 50 | 60 | 62 | 172 | 40 |
802015140200119 | 黄* | 52 | 65 | 77 | 194 | 54 |
考生复试期间须携带:准考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背面写名字)、有效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应届考生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考生现实表现政审材料(政审表见附件,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应与考试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所盖的印章应与表中“档案所在单位”一致;如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另外,可携带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等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专业分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各专业的综合面试。
2.复试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此次复试为差额复试。)
3.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由系里统一组织测试)
4.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相关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5.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复试时间
5月25日(周一)8:30 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5月26日(周二) 上午8:00 普仁医院体检(注意要求空腹,体检地址:崇外大街100号)
2.复试地点: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2号楼四层2427室工经系(取准考证地址)
联系人:蒙娃
电话:010-68016879
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2号楼四层2427室
邮编:100836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工业经济系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