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暖及其产生的相关问题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在反思现有经济发展模式和能源消费结构的同时,力求构建一个有执行力的行动纲领来解决由碳排放量不断增加所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过度期,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配套措施的深入推进,实体经济必然会逐步走出低谷,各级政府又会再次面临节能减排的压力。
一、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节能减排,即所谓的是人类在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尽可能的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与使用,尽可能地减少碳排放。如果使用的是可再生能源,则不存在节能减排的问题,而是多多益善地使用。由于目前新能源技术的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或者说还远没有达到市场化的水平,全球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与经济社会系统存在着重大影响,人类需要担忧的不仅仅是化石能源的稀缺性,还有消耗这些化石能源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及全球气候变暖。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指出,工业和农业废料及消费品消费残留会破坏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排放或者尽可能的重复使用是改善这种状况的有效途径。他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同样,恩格斯也指出:“工厂城市把一切水都变成臭气冲天的污水”,造成“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破坏了生态系统正常运转与转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对全人类的贡献,影响的是人类社会的未来。而对于各国各地政府来说,更现实的突出问题则来自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如何更好地解决“三废”排放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节能减排意味着节约能源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即在减少投入以及较少的负面产出前提下实现有效率、绿色环保甚至是创新的市场供给。这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在要求高度一致。我国许多资源型省区在经济高增长的背景下,蕴含着大量的要素投入和与之相伴的污染排放。如内蒙虽然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现象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矛盾日益显现,以能源、资源为支柱的产业也遇到了诸多的困难与瓶颈。产业结构单一、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较短、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较为明显。市场机制虽然可以对这些资源在相当程度上进行“合理配置”,但如果出发点是追求经济行为主体利益最大化,其结果必然是通过能源与资源开发利用获得了短暂的繁荣,而生态环境却遭到了难以恢复的破坏。
面对未来严峻的节能减排任务,这些资源型省区在理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关系的同时,要面对节能减排给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找到在节能减排趋势下适合自己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最终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青山绿水与发展共赢,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二、立足我国国情与各地区发展阶段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其突出特点就是重工业加速发展。这一时期,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速度会加快,能源消耗量还将会有所提高,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也还会增加。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开展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自然会面临一些矛盾与挑战:重化工业的扩张与生态环境容量的矛盾、发展方式转变的渐进性与能耗污染解决的长期性、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不协调性仍会比较突出。
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得到长足发展,但受区域经济、自然基础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各区域在经济社会发展上仍然呈现出极大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区域人均GDP、工业化率、产业结构等方面。而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实行统一的节能减排标准,这显然不够公平。如果采取分类指导和区别对待,给予欠发达地区相关政策、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这些地区实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会更容易一些;而且也会减少一些行业或部分地区采用低效率、高成本的短期行为与措施来被动应付节能减排,有利于在全国形成一个基于内生技术进步的产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
节能减排既是承担国际责任的需要,也是目前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一些资源型省区作为国家的重要能源和重化工基地,近年来,肩负着能源供给和大幅节能减排的双重艰巨任务。随着全国生产生活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这些省区作为能源资源供给基地和生态环境脆弱叠加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也随着增大。这些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还比较滞后,还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国家目前的节能减排指标分配方法还没有充分考虑各地区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也没有很好地区分能源消费过程中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消费的比例,特别是在能源消费地区和供给地区间节能指标分配上尚存在不尽合理之处,而且还要尽快出台国家煤化工行业能耗统计标准。现在,除煤制油项目将原料煤扣除外,煤制烯烃、煤制甲醇等煤化工企业的原料煤消耗均纳入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孟凡君, 2015)。而这部分消耗实质上是一种物理形态的转化,并没有增加能源消耗,应当从能源消耗总量扣减。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源型省区节能减排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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