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四五”时期,中国ESG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ESG制度建设取得进展、ESG标准体系加速构建、ESG投资活动日益活跃、企业ESG实践水平稳步提升、ESG评级评价机制持续优化。同时,中国ESG发展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国家层面ESG整体战略仍需优化、ESG制度供给与执行机制仍不完善、ESG生态循环的内驱动力不足、推动ESG落地的实用工具缺乏。展望“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应以构建中国特色的ESG战略体系并提升其可实施性和统筹力为目标,在具体举措上应建立契合新发展理念的中国特色ESG发展路径;推动形成系统性、多层次的ESG理性战略共识;构建综合性与专项性并行的ESG制度体系;促进ESG信息流、资金流和实践流的协同发展;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的ESG综合工具开发。 关键词:ESG;ESG标准体系;可持续发展;生态循环;落地工具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路径选择研究”(20&ZD073);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优化研究”(2024YZD004);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企业管理优势学科建设项目(DF2023YS25)。 |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扩展,ESG(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即环境、社会和治理)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高级形态和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高阶范式,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ESG的内涵可以从结构性要素和系统性逻辑两个维度加以理解。从结构上看,ESG并非由E(Environmental)、S(Social)、G(Governance)三个元素机械叠加而成,而是统一于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下的一个整体,是基于一定关系或结构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基于系统论视角,ESG系统具有非加和性特征,其整体属性超越了E、S、G三个元素的简单累积。通过E、S、G三个元素非线性交互产生超越要素简单叠加的涌现效应,促进环境、社会与治理的协同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生共赢,最终推动社会可持续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从历史演进的视角来看,中国ESG的发展历程呈现明显的系统性特征,其演进逻辑体现为制度供给、市场运作和企业行动三重驱动机制的相互作用。具体而言,就制度层面而言,通过规制性制度设定规则边界,确保ESG发展方向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并通过强制性或诱导性手段促使市场主体履行ESG责任。就市场层面而言,依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形成激励传导机制,推动ESG标准的技术转化、投资活动的市场响应以及评级评价的动态优化。资本市场的ESG投资逻辑不仅推动企业主动披露和优化ESG绩效,而且强化了市场对企业ESG表现的定价作用,使得ESG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企业层面而言,企业是ESG发展的核心执行主体,通过认知内化机制实现组织变革,将ESG理念内嵌于经营管理体系,实现从合规管理到价值创造的转变。这一逻辑框架的内在机理在于,制度提供规则框架,标准塑造市场秩序,资本形成驱动力,企业实施ESG实践,评级评价构建反馈机制,形成“规则建构—行为传导—绩效反馈”的循环机制,共同推动ESG的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基于此,本研究构建了多层次ESG发展分析框架,揭示了制度供给、市场运作和企业行动之间的互动机制,弥补了现有研究对ESG发展整体性分析的不足。从实践层面,系统梳理了“十四五”时期中国ESG制度建设、标准体系、投资活动、企业实践及评级体系进展,并针对当前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十五五”时期推动ESG发展的建议,为政府部门优化制度建设、资本市场健全ESG投资机制、企业深化可持续发展实践、评级机构完善评价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通过构建整体性分析框架,本研究不仅总结了中国ESG发展的现实特征,而且为未来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丰富了ESG研究的系统性分析视角。
一、“十四五”时期中国ESG发展进展与成效
ESG发展并非单一领域的改革,而是一个多层次、多主体互动的复杂过程,其演进受制度供给、市场机制和企业行动的共同驱动。宏观制度供给系统通过政策工具设定规则边界,中观市场传导系统借助资本配置形成激励结构,微观企业响应系统依托组织变革实现实践落地。这种“规则建构—行为传导—绩效反馈”的循环机制,使中国ESG发展在“十四五”时期呈现显著的加速特征。具体表现为:制度建设为ESG实践奠定了合法性基础;标准体系的技术转化形成了可操作的行动指南;投资活动的不断丰富激发了资本市场的活力;企业实践能力的提升驱动了价值创造的升级;评级评价的优化搭建了ESG绩效的反馈机制。
(一)ESG制度建设取得进展
制度压力作为推动企业践行ESG的外源性驱动力,通过正式制度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和具体的行为规范。正式制度是指由国家权力机构或特定组织制定并由行为人所在组织监督和强制实施的规范体系,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契约等形式。正式制度的特点在于其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国家或组织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其实施,并依赖专业监管机构执行监督职能,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性和公正性。ESG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关注和发展,多个国家和地区纷纷颁布与ESG相关的政策法规,推动包括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等各类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关注可持续议题。中国ESG体系发展较晚,但近年来其关注度得到显著提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协同建设ESG制度体系,出台了信息披露、评级评价、绿色金融及低碳转型等专项政策,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中国最早明确提出包含环境(E)、社会(S)和治理(G)三方面完整ESG概念的政策文件是2018年9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此次修订的重点之一是确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新增了“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章节,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环境信息(E)、履行社会责任(S)以及公司治理(G)的相关信息。2018年11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报告》和《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提出衡量上市公司ESG绩效的核心指标体系。在此之前,中国的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环境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尚未形成完整的ESG概念。如201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主要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但尚未将公司治理纳入统一的ESG框架。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企业的ESG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引。
中国ESG制度建设取得进展,并呈现中央政策指导、地方实践落实和市场规制细化的协同发展格局。2020年以来,中国政府在ESG制度建设方面日益重视,ESG相关议题逐渐成为政策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体现出国家层面对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的战略关注。与此同时,中央各部门也陆续出台政策文件或参与相关工作,推动ESG在不同领域的实施和发展。例如,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5月印发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2024年6月印发的《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24年12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并且强调加强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统筹管理,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管理体系。在地方政府层面,各地也在积极探索ESG发展路径。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ESG相关政策,结合区域发展战略推动本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ESG的影响力逐步从资本市场拓展至实体经济。例如,2024年2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的《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4年6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及2025年3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推动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助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将ESG体系建设与地方高质量发展战略相结合,推动区域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为稳步推进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2024年11月,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鉴于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未来再逐步调整完善。相关监管部门如中国证监会及各大证券交易所出台了多份政策文件,主要以“工作指引”和“监管指引”等软法性质的文件为主,旨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ESG信息披露,推动企业ESG实践。2022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首次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中纳入ESG信息,将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列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交易所通过发布具体的指引与工具体系,将ESG信息披露从宏观指导转向实际操作,细化了披露工作的具体要求,并提供了实施步骤与典型实践案例,帮助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履行责任。202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各自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采用“双重重要性”原则,引导上市公司全面评估其经营活动的可持续性,确保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透明度。作为A股首个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指引》要求特定的上市公司,如上证180、科创50等指数样本公司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自此,A股上市公司正式迈入可持续发展(ESG)信息强制披露新阶段。为进一步提高ESG信息披露的专业性和合规性,交易所不断完善支持措施。2025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进一步健全ESG信息披露的制度体系,提升了政策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2024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通过提供数字化工具、培训服务和编制支持体系,明确将通过优化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来促进企业治理,增强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责任落实,提升整体披露质量。
(二)ESG标准体系加速构建
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深化的背景下,ESG标准已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工具。ESG标准不仅为各国和地区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过程中提供了标准化的评估框架和操作路径,而且为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
随着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国际ESG标准融合发展趋势加快,为全球及国内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高质量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2023年6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这一举措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标志着全球可持续披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中国加快了ESG标准体系的建设步伐,通过跨部门合作、专家组织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和融合国际标准,以构建符合国情的ESG标准体系,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该专班立足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实践和信息使用者需求,深度参与国际准则制定,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成功设立并投入运营,对国际准则在中国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中国国情且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与此同时,为更好地组织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标准化工作,2023年8月,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社会治理协调委员会(ISO/ESG CC)中国专家工作组正式成立,旨在组织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就ISO/ESG CC相关活动及ESG标准研究协调中国专家意见,开展研究工作,并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为ESG国际标准化工作贡献中国智慧。2024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批准成立环境社会治理(ESG)标准化项目研究组,成员由来自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的17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环境社会治理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和路径,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ESG标准化建设之路,推动中国乃至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层面积极推进ESG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国内各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ESG标准的制定,规范中国企业的ESG信息披露和评价,在ESG标准采纳和推广方面取得显著进展。这些团体标准不仅满足了各行业在ESG治理实践中的具体需求,而且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和评价框架。自2020年起,中国ESG标准化工作迅速发展,团体标准数量逐步增加。2021年9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发布《ESG评价标准》,旨在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ESG评价标准,为企业和机构在ESG领域提供评价体系和指南。2022年4月,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牵头起草的《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发布,填补了中国企业ESG披露标准领域的空缺。在此基础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多家单位根据中国情境研究设计了“1+N+X”企业ESG标准体系,其中“1”代表通用标准,已完成《企业ESG披露指南》《企业ESG评价体系》《企业ESG报告编制指南》团体标准的发布。2023年3月,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会牵头编制的《中国企业ESG报告评级标准(2023)》,对标GRI、SASB、CSRD等27项国内外ESG准则与交易所指引,确保评级标准贴合ESG报告原则和一般性要求,标志着中国企业ESG报告编制迈入新阶段。此外,各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特点,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专门的ESG管理与披露指南,推动了ESG标准的全面普及和实施。例如,保险行业的《保险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指南》、纺织行业的《纺织企业ESG披露指南》、汽车行业的《中国汽车行业ESG信息披露指南》《中国汽车行业ESG评价指南》《中国汽车行业ESG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等。各团体标准从披露原则、信息核验、报告应用、责任监督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操作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开展ESG信息披露工作。
(三)ESG投资活动日益活跃
ESG投资是一种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投资决策的策略,旨在通过兼顾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责任投资和可持续经济增长。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社会各界对ESG关注的持续加深,ESG投资正逐步成为全球资本市场发展的关注焦点。中国ESG投资市场在国际趋势、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呈现积极发展的态势,具体表现为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产品日益丰富,ESG投资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合国推动形成的负责任投资原则(PRI)、负责任银行原则(PRB)、可持续保险原则(PSI)等倡议,为全球范围内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了明确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框架,促进了可持续金融的全球协作。在此背景下,中国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这些国际倡议,展现了中国在全球可持续金融领域的积极姿态和坚定决心。以PRI为例,这一倡议在中国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根据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3月,中国已有135家机构签署PRI协议,其中包括3家资产所有者、103家资产管理机构。随着这些机构的加入,中国投资者在全球负责任投资的进程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国ESG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根据全球可持续投资联盟(GSIA)发布的《全球可持续投资回顾2022》,截至2023年9月,中国主要责任投资的市场规模约为31.59万亿元。根据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和商道融绿发布的《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24》,截至2024年9月,中国责任投资市场整体规模保持增长态势,市场规模约为40.31万亿元,其中绿色信贷仍占主导地位,绿色信贷余额35.75万亿元,占比88.7%。绿色投资是中国ESG投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和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3年中国可持续债券市场报告》,中国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已连续两年领先全球,2023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呈现发行规模和质量方面的双重提升。
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流程,加速了以ESG基金为代表的ESG投资产品的发展,使其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力量。ESG投资产品的种类不断丰富,主要包括ESG基金、ESG指数、ESG银行理财产品以及ESG保险资管产品等,其中ESG基金与ESG指数的发展尤为迅速,成为推动ESG投资的重要载体。中国ESG公募基金数量持续增长,尤其是“双碳”目标提出后基金数量显著上升,但基金规模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增速明显放缓。根据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和商道融绿发布的《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24》,截至2024年9月底,共有100家基金公司发布了848只ESG公募基金产品,ESG公募基金规模达4 098.65亿元。ESG指数作为市场中重要的投资工具,通常由国内外指数供应商依据内部ESG分析框架、企业评级等数据,结合公司估值和盈利等传统指标构建而成。这些指数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业绩基准和跟踪标的,成为其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24》,截至2024年9月底,国内主要的指数公司共发布了250只涉及使用环境(E)、社会(S)、治理(G)因素筛选成分股的股票指数,共有37只ESG指数被公募基金跟踪,对应被动型指数基金产品共计232只。这一发展趋势表明,ESG指数正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不可忽视的投资工具,标志着建立ESG投资能力已成为资产管理行业未来竞争的重要领域。
(四)企业ESG实践水平稳步提升
随着ESG投资的持续发展,ESG投资强调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因素对企业的影响这一理念逐步渗透至企业实践层面。企业积极实施ESG战略,建立ESG管理体系,不断提高ESG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和规范性,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ESG实践与治理体系。
在政策支持与市场推动的双重影响下,企业的ESG实践水平稳步提升,ESG绩效表现显著改善。根据华证ESG评级,2024年获得BBB级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占全部A股的18.3%,较2021年底增加15.1%。其中,社会(S)维度进步最为显著,BBB级及以上企业占比从23.6%提升至65.8%。由此可见,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ESG治理实践能力和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改善,特别是国有企业和领先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推动ESG管理能力提升,形成“先锋企业”群体。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发布的《2024年度ESG行动报告》,入选“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企业的ESG均值上升至77.4分,五星卓越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制造业企业在其中占据半壁江山,凸显出该行业对高质量发展的投入和关注。总体来看,央企和国企持续引领ESG发展,占据“先锋100”中的近七成席位,强化了中国企业在ESG领域的全球竞争力。
在ESG管理实践方面,企业在推进ESG转型过程中取得显著进展,通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创新实践机制,企业逐步构建ESG管理体系,将ESG与业务运营融合,从而增强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影响力。根据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绿色治理评价报告(2024)》,上市公司绿色治理(ESG)指数从2018年的55.27提升至2024年的58.04,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绿色治理(ESG)指数平均值继续高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措施在推动上市公司践行绿色治理(ESG)理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具体实践路径看,首先,企业不断完善ESG治理体系,部分企业设立ESG专门委员会,强化对ESG战略的重视。例如,阿里巴巴采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ESG工作组”的三级治理架构,在董事会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战略制定和监督,并在管理层和各业务单元设立相应工作小组。其次,企业通过建立ESG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将环境、社会和治理指标纳入管理层及员工的KPI体系。最后,企业通过ESG战略推动产品和服务升级,将ESG目标融入核心业务,探索可持续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化,实现绿色供应链、低碳生产和社会责任的多领域创新。例如,制造业企业在供应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不断提升,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和资源高效利用,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深化ESG管理实践,企业不断提升ESG合规性和竞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长期价值创造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ESG信息披露方面,企业ESG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主动性和覆盖面显著提高,信息披露的内容日益丰富,涵盖环境、社会、治理及供应链管理等多个领域。企业通过多样化的载体进行ESG信息披露,除年报和发行文件外,ESG报告已成为企业主动披露的主要渠道。根据Wind数据,A股上市公司发布ESG相关报告的数量逐年增加,2024年以来共有2 233家公司披露2023年度ESG相关报告,披露率达41.86%。2024年ESG相关报告数量较2021年增长近1倍,披露率增长超过14个百分点。央企在ESG信息披露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蓝皮书(2024)》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央企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率达99.6%,且93.9%的央企上市公司与年度财务报告同步披露ESG报告。在信息披露质量方面,ESG鉴证是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可靠性的重要手段。通过独立、权威的第三方鉴证,可以有效保障企业披露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提高企业ESG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和透明度。虽然中国ESG报告鉴证制度建设处于初期阶段,但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根据2024年2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发布的《现状:2019—2022年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与鉴证、趋势与分析》,全球市值最高的100家中国企业的可持续信息鉴证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79家披露可持续信息的企业仅22家企业实施了可持续信息鉴证,占比28%;2022年,97家披露可持续信息的企业有45家企业实施了可持续信息鉴证,占比46%。根据毕马威发布的《毕马威2024年环境、社会与治理鉴证成熟度指数》报告,2024年61%的受访企业实施了某种形式的ESG鉴证,且23%的入门级企业将数字工具视为准备获得ESG鉴证的关键,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准确性。ESG鉴证和数字化的发展趋势不仅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满足了利益相关者和监管机构对高质量、可验证信息的需求,提升了企业的ESG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ESG评级评价机制持续优化
ESG评级可以帮助管理者和投资者识别和理解财务方面重大的ESG风险,捕捉传统财务分析无法突出的信息,筛选出既具有经济效益又具有社会效益的优质投资标的。随着ESG投资理念在全球范围内的逐渐兴起,管理者和投资者越来越多地使用ESG评级作为重要的决策工具,金融产品提供商在选择投资组合时也越来越依赖ESG评级。一个科学合理的ESG评价体系不仅能够提高市场透明度,优化资源配置,还能引导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进行更积极的投入。为提升国际可比性,中国正逐步引入全球通用的ESG披露标准,如IFRS S1、IFRS S2,以增强国内ESG评价体系的国际认可度,从而确保中国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全球资本市场对ESG投资的要求。
目前,全球有超过600家ESG评级机构,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评级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结合自身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形成多元的评价维度,最终形成各不相同的ESG评价体系。国际ESG评级机构主要有MSCI、S&P Global、Sustainalytics、FTSE Russell等,自2018年MSCI将部分中国上市公司纳入其新兴市场指数并进行ESG评级以来,中国市场与全球市场的联动性增强,FTSE Russell和S&P Global等国际机构也相继将A股公司纳入其指数体系,推动更多国际评级机构纳入中国企业。国际评级机构的进入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机会,国际评价体系在中国ESG评价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机构将部分中国上市公司纳入其评价体系,为中国市场引入先进的ESG评价理念和方法,还通过本地化调整,结合中国市场的特点优化评价体系,促进了中国评级市场的竞争和技术创新。这种“鲶鱼效应”提升了国内评级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了中国评级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当前,中国正尝试在国际ESG评级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监管要求和企业实践特点,探索构建兼顾国际标准与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
根据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ESG评级观察报告(2024)》,中国ESG评级的应用模式分为三种。一是作为数据服务型机构,将数据产品付费提供给银行、基金公司等。例如,万得、商道融绿、润灵环球、中诚信绿金等机构纷纷建立自身的ESG数据库和评价体系,为国内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ESG数据支持。二是作为数据采购和再应用型机构,在ESG数据基础上自主构建评价模型并开发金融产品或咨询服务。例如,嘉实基金、博时基金与易方达基金等金融机构在原始数据基础上建立内部模型,以服务多元化的投资策略。三是作为服务输出型机构,通过搭建内部系统与数据库,面向服务对象开放ESG评价结果,用于推进管理创新与应用场景拓展。例如,湖州市政府构建的绿色融资主体ESG评价模型、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构建的电网工程ESG评价体系。与此同时,国内财经媒体机构也在推动ESG评价体系建设,如《证券时报》构建涵盖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ESG评价体系,《每日经济新闻》与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联合开发ESG评级平台等。ESG评级数据正成为连接ESG投资与实践的重要纽带。这些本土机构的努力推动了中国ESG评级体系的多元化发展,为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实践支撑。
在ESG评价体系方面,中国正探索构建更具本土特色的评价体系。尽管不同评级机构在评价指标、权重分配、行业议题选择及行业分类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总体上这些机构在推出本土化ESG评价指标和标准中均秉持了同时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实际的基本原则。从框架来看,大部分评级机构以E、S、G为一级指标,并结合国内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确定议题与细化指标。在“E”维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成为核心评价要素,并针对不同行业设定定制化指标,如制造业的污染排放控制、能源行业的可再生能源比例等。在“S”维度,除国际通用的劳工权益、社区关系等指标外,中国ESG评价体系特别关注扶贫、乡村振兴、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发展。在“G”维度,强调企业是否将新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战略及新质生产力纳入治理框架。与此同时,中国ESG评价体系的技术支撑不断优化,评级机构的覆盖范围及数据处理能力持续提升。商道融绿、万得等机构的评价体系已覆盖全部A股市场,并逐步拓展至固定收益领域。随着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ESG评级的精准性和效率大幅提升。例如,万得利用AI与大数据技术增强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结合量化模型进行评级计算,以减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并实现评分结果的动态更新。同时,国内评级机构也在不断提升评级透明度,中证指数、华证指数等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公开评级方法及核心指标体系,增强市场对评级结果的信任度,推动国内ESG评价体系向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中国ESG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四五”时期,中国ESG发展在制度供给、市场机制和企业行动的共同推动下取得阶段性成效,ESG治理体系逐步建立,企业对ESG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并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ESG战略。然而,中国ESG发展仍面临一系列挑战,亟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基于治理理论,本研究构建ESG发展关键问题的研究框架,从“战略—制度—动力—工具”四个维度揭示当前发展困境:在战略维度,国家层面ESG整体战略规划有待加强,政策协同效应尚未充分显现;在制度维度,ESG制度体系正处于持续完善阶段,监管执行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在动力维度,市场主体参与ESG实践的内生动力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生态循环系统有待激活;在工具维度,ESG评级、披露及管理工具的创新应用仍存在发展空间。该框架从宏观至微观逐层解析ESG发展的关键瓶颈,为后续治理优化提供理论支撑。
(一)国家层面ESG整体战略仍需优化
元治理理论指出,治理失灵源于国家、市场和社会的不同利益诉求,从而难以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这就需要政府承担起“元治理”的角色,通过制度策略和政治战略来引导和促进治理体系的“自组织”,最终促成多元主体之间的协作共赢。“十四五”时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推动高质量发展,ESG发展逐渐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取得一定进展,但国家层面的ESG整体战略仍需优化,ESG的推进在多个层面存在碎片化问题。ESG作为统一于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下的整体,强调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社会和治理的协同发展。ESG的发展不仅涉及各领域的单项政策或战略目标,更要求形成一个跨部门、跨领域的整体战略。
尽管中国各级政府对ESG的重视日益增强,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等目标,但仍缺乏将ESG各维度有机融合的顶层设计。例如,“双碳”目标、绿色金融、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政策均涉及ESG的某一维度或某些具体议题,但这些政策在战略层面尚未形成一个整体的ESG战略框架,未能有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目标设定。另外,中国ESG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通常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基于制度经济学,政策碎片化会导致资源配置低效,影响市场主体的预期稳定性。ESG治理工作牵涉领域众多,依靠环境和金融主管部门分别进行政策引导和支持的效果有限,缺乏跨部门的战略协调和整合,易导致ESG目标在推进过程中资源碎片化和信息不对称,难以形成系统性和协同效应。
(二)ESG制度供给与执行机制尚不完善
ESG制度体系是一个多主体、多层次、多领域的复杂系统。近年来,中国ESG制度建设取得进展,呈现从制度缺失向诱导性制度与强制性制度并存的演进趋势,形成较为系统的基础支撑架构。然而,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化和国际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ESG制度供给与执行机制仍然存在合意性不足的问题。这种不足既体现在制度供给层面存在完整性与科学性的欠缺,又表现为制度执行层面的协同性与有效性有限。
从制度供给的完整性与科学性来看,中国在ESG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及覆盖领域等方面仍不完善。一方面,当前制度在“强制性”和“诱导性”方面均显不足,尤其缺乏正向激励机制对企业自愿性ESG实践的引导。中国ESG制度体系尚处探索阶段,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对部分ESG议题已有规定,但暂时没有专门针对ESG整体的法律法规。ESG制度体系仍以立法位阶较低的部门规章、证券市场规范性文件、倡导性的团体标准等“软法”规则为主,更多的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市场软监管提供规范性压力倒逼企业作出改变。ESG的推行依赖于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虽然已逐步扩大强制披露的范围,但整体仍偏向自愿披露,企业的ESG信息披露依赖市场调节机制。由于市场中存在“漂绿”和“搭便车”等行为,表现优秀的企业难以获得应有的市场认可,制约了企业在信息披露质量和主动性上的提升。另一方面,中国ESG制度供给的覆盖领域具有局限性,主要聚焦于“E”的制度供给,对“S”“G”的制度供给较为缺乏。具体而言,“E”维度的制度支撑较为成熟,主要体现在环境信息披露、碳排放管理、绿色金融等领域,与“E”维度相关的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双碳”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S”维度,尽管大部分议题已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制,但鉴于社会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其难以像环境议题一样进行标准化和量化,限制了相关制度的供给,相关制度更多的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导,而非具有强制性的制度规范。在“G”维度,尽管中国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有所规定,但缺乏针对ESG治理议题的实施细则,缺乏对企业具体经营和管理模式的规范与引导。中国仅对企业ESG表现提出总体框架,尚未针对企业ESG表现提出具体披露细则和量化评估方案,更缺乏覆盖全部企业的强制性政策。从整体来看,中国ESG制度的广度和深度均需进一步提升,从而缩小与国际领先水平的差距。
从制度执行的协同性与有效性来看,ESG制度体系的分散性制约了其效能的发挥。一方面,当前,ESG制度建设以“E”“S”“G”各领域的纵向推进为主,缺乏全局性规范和引导,导致制度执行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不足。ESG工作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各部门在制度执行时相对独立,缺乏协调统一机制。制度分散可能降低监管协同效能,导致监管盲区等问题,还难以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实践指引,限制了企业在制度框架下的系统性思维与框架构建。另一方面,ESG制度体系在价值链的关键环节上缺乏有效的协调,导致制度效能未能全面释放。ESG理念的实践主要涵盖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和投资三大关键环节,但现有制度多聚焦于信息披露,对评价体系和投资的规范相对不足,未能形成制度支撑闭环,难以对ESG发展进行全局性规范与引导。例如,针对信息披露的政策制度逐步健全,但对企业在实践中如何实施精准评估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缺乏系统性支持,这种断点削弱了制度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全方位推动力。因此,未来需通过构建协调性更强的监管机制和规制体系,促进ESG制度从分散走向整合,为企业提供更系统的实践指引。
(三)ESG生态循环的内驱动力不足
ESG生态系统逐步形成一个动态的循环机制,即“ESG投资→企业ESG实践→ESG信息披露→ESG评级评价→ESG投资”的循环路径。这一循环逻辑的起点源于ESG最早被认为是一种投资理念和原则,并缘起于社会责任投资,投资机构依据负责任投资原则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考量,推动企业在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中融入ESG理念。企业在ESG实践的基础上定期披露相关信息,这些信息随后被ESG评级机构评估并转化为评级结果,作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投资决策影响资金流向,促使更多资金流向在ESG实践中表现优秀的企业,从而激励更多企业改善其ESG绩效,形成良性循环。然而,在中国ESG发展的过程中,ESG生态循环机制的运行仍面临多方痛点,包括ESG投资和实践动力不足、信息披露质量不佳、评级体系不成熟以及投资激励不足等多方面的困境,导致ESG循环路径未能充分发挥其推动企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效能。
ESG投资与企业ESG实践的互动机制是推动ESG生态循环顺畅运行的核心要素。ESG投资作为外部力量驱动企业ESG实践,促使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采取相应行动。在中国,ESG投资起步较晚,责任投资市场大部分为商业银行的绿色贷款,来自基金的ESG投资占比较小。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环境波动与宏观经济下行的负面影响,ESG公募基金的发展动力略显不足。根据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和商道融绿发布的《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24》,截至2024年9月底,ESG公募基金占市场所有基金的规模比例为2.63%,这一比例连续三年下滑。更为重要的是,ESG投资理念在资本市场仍需继续融入和深化,ESG投资理念认知不足易形成“投资端动力不足—企业端实践乏力”的恶性循环,削弱了资本对企业ESG实践的激励效应。与此同时,由于ESG本身概念的模糊性以及企业对ESG理念认知的较大差异,中国企业ESG管理水平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根据华证ESG评级结果,2024年,44.3%的上市公司获得CCC及以下的评级,B级仍为公司数量最多的评级,占比23.8%,这表明大多数上市公司ESG表现仍处于有待提升阶段。相当一部分群体仍然将ESG等同于ESG评价,将ESG看作一种评价标准与框架,局限于从投资者视角对ESG进行认知。事实上,ESG并不等同于ESG评价,ESG评价只是ESG价值链的一个环节。ESG评价观难以体现ESG实现的根本要求,引发企业ESG实践的形式化和功利化,削弱其内生动力,甚至催生实践异化与价值扭曲的风险,导致“漂绿”“洗碳”等伪ESG现象以及ESG沉默现象屡屡出现。
信息披露、评级体系及服务支撑的不足加剧了ESG生态循环的困境。在ESG信息披露方面,企业ESG信息披露覆盖面和质量仍显不足,存在“择优披露”和“漂绿”现象。从中国上市公司发布的ESG相关报告来看,多数报告对本公司有较多正面宣传和介绍,且以文字描述为主,缺乏有力的数据定量分析,也较少对ESG信息作出适当的风险评估。将ESG报告视为企业为获取社会的认可和投资而对非财务信息进行的印象管理工具,削弱了ESG报告对于投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参考价值。此外,与美国、欧盟等“漂绿”监管更加严苛的国家或经济体相比,中国规制违法“漂绿”等行为的立法相对不足,针对“漂绿”等伪ESG行为的监管机制尚待进一步强化。在ESG评级方面,中国ESG评价体系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尚未建立统一且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ESG评价体系。不同评级机构从自身的理解构建ESG评价体系,各评级机构所使用的ESG评级方法存在系统性差异,不同评级机构对同一公司的ESG评级结果不统一,甚至截然相反,降低了评级的市场认可度和对投资者的引导作用,甚至误导投资者。尽管国内ESG评级机构不断增多,但尚未形成国际权威机构,ESG评级行业的主流话语权仍被西方国家掌握,国际和国内主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资产所有者的投资决策考量,多以国外MSCI、Sustainalytics、S&P Global等评级为准。然而,由于受指标适配度低、数据渠道受限及文化差异等影响,基于国际ESG评价体系的中国企业ESG评级整体偏低。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2月,富时罗素ESG评级中,中国企业平均评级仅为1.7,62%的企业评级处于0~2区间。作为ESG生态循环的重要支撑,咨询、认证、数据、标准和指数等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机构和标准制定组织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仍显不足,缺乏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深入支持,制约了企业ESG实践的有效推进。这些痛点的存在表明,中国ESG生态体系需要构建投资驱动、治理优化和服务体系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从而推动ESG实践的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ESG落地的实用工具缺乏
中国企业在推进ESG实践管理时,尽管在战略规划阶段广泛采纳了国内外主流的ESG框架与标准,但在实际操作和执行层面,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尤其是缺乏有效的落地工具来推动ESG战略的落实。具体而言,当前ESG整体的落地工具匮乏,“E”“S”“G”各领域工具发展不平衡,导致企业难以设定可衡量的ESG目标和指标,进而影响企业将ESG要求有效整合到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中,制约了ESG战略的全面推进。
目前,ESG工具开发多局限于单一维度,缺乏能够实现三维度协同管理的整合性工具。例如,碳排放管理工具(“E”维度)通常与供应链人权审核工具(“S”维度)独立运作,这使得企业在量化“低碳转型对供应链劳工权益的影响”等复杂问题时,难以获得有效的数据支持。当前的工具多未充分考虑各维度之间的交互影响,致使管理方式割裂,缺乏协同效果,影响了整体ESG战略的落地。在具体领域中,“E”领域相较其他领域工具关注度较高,在碳排放管理上,仍面临数据准确性和标准化不足的挑战。根据华证ESG评级,环境(E)维度进展相对滞后,获得BBB级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占全部A股的比重从2021年的0.8%增至2024年的4.7%,环境治理仍面临技术门槛和成本约束的双重瓶颈。现有许多碳核算工具依赖行业平均排放因子,难以精准反映企业实际运营数据,且缺乏统一的核算方法,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在“S”领域,许多与社会相关的议题,如劳工权益、社区贡献等主要依赖定性描述,缺乏可量化的评估模型,以及完整的“问题—措施—结果”闭环管理工具,使得社会责任的执行情况和价值创造往往难以量化和追踪。在“G”领域,虽然已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衡量标准,但在如何将ESG治理议题融入企业日常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工具和方法。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治理机制的完善等方面,需要更多的落地工具来指导和规范。公共服务平台的缺位加剧了工具的碎片化和资源分散。当前,企业ESG数据分散于不同机构,缺乏统一的平台整合,导致数据重复采集且可比性差。此外,技术共享机制不足,前沿工具多由头部企业自主研发,中小企业难以获取。
缺乏实质性落地工具制约了中国企业ESG战略的实施,在中小企业中尤为明显。中小企业由于资源有限,实践往往碎片化且短期化,难以形成系统性规划。例如,环境管理常停留在基本合规层面,无法借助标准化工具低成本、高效率地实施碳管理或推进绿色转型。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领域工具的缺失进一步放大了企业实践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企业缺乏统一的量化指标与评估框架,无法科学衡量员工权益、社区发展或消费者保护绩效,导致社会责任管理难以落实。在公司治理方面,治理框架与执行机制的不足,直接削弱了ESG战略的落地性能。此外,这种工具缺乏还加剧了中小企业的制度竞争压力和市场竞争劣势。相较于大型企业通过外部资源弥补工具不足,中小企业因规模和资源限制,难以承担相关投入,ESG管理规范尚未普遍建立,导致其在ESG生态中被边缘化。总体来看,缺乏适配不同企业特点的实质性工具体系,已经成为制约中国企业整体ESG实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关键瓶颈。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ESG工具体系的开发和应用入手,通过工具创新与能力建设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企业的ESG治理水平和执行效能,最终实现ESG战略的深度整合与有效实施。
三、“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趋势与政策建议
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的日益重视,ESG已从企业自愿性行为逐渐转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未来五年,实践主体的拓展、实践内容的深化、供应链管理的升级、数字化技术的赋能、国际规则的对接将成为中国ESG发展的主要趋势。为应对这些新趋势,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需密切协作,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加强企业能力建设和创新管理工具等多方面举措,推动中国ESG实践从“合规管理”向“价值创造”转型,实现环境、社会与治理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提升。
(一)国际ESG视野下中国ESG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在全球可持续发展浪潮的推动下,各国纷纷加快ESG政策与标准的制定步伐,重塑国际贸易与产业竞争格局。面对这一变化,中国正处于深度融入全球ESG体系的关键阶段,既面临诸多的市场机遇,又承受着来自国际规则对接、投资退潮与治理能力升级的多重压力。立足国际视野,探讨中国ESG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不仅有助于把握当前国际ESG规则重塑带来的外部环境变化,又能为“十五五”时期中国ESG体系的完善与高质量发展提供现实启示与路径指引。
从国际规则来看,国际组织层面,ESG相关组织不断出台国际规则。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两项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标准基本覆盖了现阶段被企业广泛使用的披露规则,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目前超过20个司法管辖区已经决定使用或正在采取措施在法律或监管框架中引入ISSB标准。同时,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号召其130个成员国将ISSB标准纳入监管框架,进一步推动全球资本市场向统一披露规则靠拢。此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全球首个ESG国际标准ISO ESG IWA 48,提供涵盖系统架构、核心原则、指标体系的全球ESG实施框架,为全球ESG实践提供了统一的标准。ESG国际规则的协调性、兼容性和互操作性不断加强,为中国企业融入国际ESG生态体系、提高全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但也带来了国际规则话语权和规则对接的挑战,即中国在国际ESG规则制定中话语权有待提升且在制定自身ESG规则时需与国际规则有效对接以提高国际影响力。国际主要经济体层面,欧美ESG监管出现规则调整。欧洲作为ESG规则制定的领先者,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政策和法规,包括《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等,扩大了披露义务范围并强化了供应链尽职调查要求。但近期公布的综合法案提案对原有法规进行了调整,通过优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CSRD、CSDDD、EU Taxonomy、CBAM等,提高强制披露门槛,聚焦超大型企业监管,旨在寻找企业与政府的合规负担平衡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拟正式通过决议,废除2024年通过的气候信息披露规则,重塑跨国企业的合规策略。欧美ESG规则调整短期内降低了跨国企业的合规成本与市场准入门槛,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借势拓展海外市场、优化供应链布局的空间。但规则的阶段性放松并未改变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趋势,欧盟的气候中和目标和供应链ESG刚性要求依然存在,以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等强制性法规为代表的ESG合规标准仍在持续强化,未来中国企业仍可能面临严苛的市场壁垒与竞争压力。
从全球ESG投资来看,全球ESG投资呈现扩容放缓、市场分化的特征。参与者方面,国际金融机构出现策略调整,部分金融机构退出ESG相关国际组织。UN PRI签署机构总数下降。根据UN PRI官网公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3月,PRI签署方数目5 294家,较2023年底净减少78家。高盛、富国、花旗、美银、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六大金融机构相继退出联合国支持的净零银行业联盟,贝莱德退出净零排放资产管理者倡议,美联储也退出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部分传统金融力量在ESG投资中出现战略收缩。投资规模方面,全球ESG基金规模持续增长,但资金净流入节奏放缓。根据晨星公司数据,2021年可持续基金的资金流入达到6 450亿美元高峰后,受俄乌冲突、高通胀与经济衰退预期等因素影响,2022年资金流入骤降75%。2023年除美国外,全球市场展现出一定韧性,但2024年全球资金流入量减半。尽管全球可持续基金的资金流入减少,但截至2024年底,全球可持续基金资产仍攀升至3.2万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8%。欧洲可持续基金的市场份额占比高达84%,继续主导全球市场。美国则受“反ESG”浪潮冲击,市场份额降至11%,全年净流出196亿美元,较2023年的130亿美元净流出规模进一步扩大。在此背景下,中国ESG投资展现出相对积极的态势,政策端持续发力,明确支持绿色金融与ESG信息披露规范化,推动产品创新与市场扩容,为市场活跃度提升奠定基础。然而,国际ESG投资的退潮效应不可忽视,可能波及国内投资信心与资金流入节奏,迫使中国投资界在ESG投资策略、收益预期与长期价值创造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思考。
从全球企业ESG实践来看,一方面,国际市场整体对跨国企业的ESG要求仍在加强,欧美的碳关税与ESG信息监管虽然提供了短期过渡空间,但长期仍将对跨国企业的低碳生产和ESG管理形成压力,推动企业加速绿色转型,将ESG融入商业模式,实现从“合规管理”向“价值创造”的转变。在此背景下,中国企业同样面临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特别是在绿色制造、供应链管理、劳工权益保护等ESG议题领域,具备先发优势的企业有望抓住更多国际合作机会。另一方面,全球企业在ESG实践中逐步暴露出承诺与行动脱节的问题。部分企业因经济压力、产业结构调整困难等因素选择放缓甚至放弃既定的减排目标。根据SBTi数据,截至2025年3月,10 950家加入SBTi的企业中仅有7 425家企业设定和提交了符合标准的碳目标,并通过了SBTi团队的验证,其中近700家企业因未能设定足够有意义的目标被移除承诺资格,这反映出ESG在目标设定与执行落地过程中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同样面临ESG目标设定与执行落地链条中的多重挑战。企业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需要经历能源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突破与管理体系优化的全方位变革。若仅停留在短期合规层面,将在未来更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失去主动权。
(二)“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中国ESG探索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尤其在政策制度、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等方面,但伴随国际ESG规则加速重塑,中国ESG的体系建构和实质性落地仍面临诸多挑战。展望“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将进入关键跃升阶段,通过完善ESG体系将有效提升企业绿色竞争力,并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ESG实践主体扩展
ESG治理体系正经历从核心圈层向边缘领域渗透的“涟漪效应”。一是主体横向拓展。治理主体不仅仅局限于上市公司,而是拓展至更多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初创公司以及社会企业。ESG信息披露的强制化趋势将进一步增强。这一转型趋势由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的发布声明可见一斑,准则的施行将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尽管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二是行业纵向深化。ESG的影响力将逐步从资本市场扩展至实体经济,涵盖制造业、能源、交通运输、医疗等传统行业,覆盖全产业链。三是地域空间重构。因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异质性,各区域ESG实践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基于制度创新扩散机制,地方政府将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ESG政策,通过共享实践经验和发挥示范效应,促进国家整体ESG发展水平的提升。
2.ESG实践范式升级
与ESG实践主体扩展并行的是ESG实践范式升级、实践质量显著提升、实践内容不断深化。一是ESG治理体系建设由单一维度向多维整合转变。随着ESG议题的深化,ESG实践将不再仅局限于“环境”(E)领域,尤其是碳排放领域,而是逐步向“社会”(S)和“治理”(G)领域倾斜。ESG治理体系将朝着更加全面和均衡的方向发展,确保对环境、社会和治理的综合考量与管理。二是ESG制度框架从信息披露为主导向生态体系建设延展。ESG信息披露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的同时,企业ESG实践能力提升、ESG投资与行为规范、ESG评价体系与标准建设等成为关键着力点,推动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协同共治的ESG生态体系。三是企业ESG实践从合规管理向价值创造转型。ESG和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语言的逐步统一将减轻企业的披露负担,ESG不再局限于披露端的形式性输出,而是嵌入企业经营全过程,贯穿供应链管理、运营优化、风险控制、创新驱动等环节,逐步形成以ESG理念重塑企业商业模式的内在逻辑,推动企业在增强组织韧性的同时,实现长期价值的增长。
3.ESG风险治理加强
供应链管理与“漂绿”风险防控将成为ESG治理的关键议题,企业需加强供应链可持续性管理,并识别应对“漂绿”风险。一是供应链ESG管理强化。供应链ESG监管逐渐成为防范ESG贸易壁垒的重要举措,尤其在纺织服装、电子制造、新能源等产业链长、国际化程度高的行业中,企业将更加重视供应链的可持续管理。企业通过建立更为严格的供应商评估、筛选与监管标准,推动供应商提升ESG绩效,从而实现供应链的合规管理和绿色转型。二是加快构建“漂绿”风险防控机制。“漂绿”风险随着ESG关注度的增加愈加突出,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均强调要提升信息披露以及碳核算水平,防范“洗碳”“漂绿”等不良做法。为防止企业和供应商夸大或虚假宣传ESG绩效,中国将出台打击“漂绿”的法律法规,探索构建强制鉴证规则和适宜的鉴证标准,通过独立第三方鉴证,提升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减少“漂绿”现象。
4.ESG数字化管理推广
数字化技术的加速应用助力企业更好地履行ESG责任,提升ESG表现,推动“智能ESG”新范式的形成。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ESG数据采集、分析、监控和披露中的广泛应用,正重塑企业的ESG管理架构。机器学习算法可实现对供应链碳排放的动态追踪和预测,区块链技术保障ESG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数字孪生技术赋能环境风险模拟。这种技术融合不仅能提升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重构企业价值创造模式——华为的数字能源管理平台已实现供应商碳排放数据实时采集,验证了技术赋能产业升级的可行性路径。特别是在全球供应链重构背景下,ESG管理已成为企业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企业应通过数字平台实现“核心企业主导、多层供应商协同”的ESG数据穿透式管理。通过技术的支持,企业不仅能够提高ESG管理的精确度,还能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快速调整策略,增强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治理能力的执行力,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
5.ESG制度呈双向演进
ESG领域的全球合作和竞争将更加激烈。ESG国际标准、框架、原则、倡议由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各自独立制定和推出逐步向相互合作、共同行动转变,ESG国际标准、框架、原则、倡议的协调性、兼容性和互操作性不断加强。与此同时,各国基于自身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的差异,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调整,确保ESG制度体系符合本国发展需求,以在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国际ESG制度体系的标准化既为中国提供了规范化的制度框架,又对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这一趋势,中国将加快构建兼顾国内发展需求和国际发展趋势的、具有中国特色的ESG制度体系,并加以推广应用,提升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三)“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建议
ESG经历了从概念提出到实践兴起再到规范发展的演变过程,“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国际竞争和制度要求。当前,中国ESG发展仍存在国家层面ESG整体战略仍需优化、制度供给与执行机制仍不完善、生态循环内驱动力不足、实践落地工具缺乏等问题。这四类问题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制度变迁过程中路径依赖与创新突破张力的必然产物。这种“转型期特质”使得ESG治理必须转向更具系统性、动态性的治理逻辑框架,探索符合中国发展阶段与治理模式的ESG优化路径。因此,“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应以构建中国特色的ESG战略体系并提升其可实施性和统筹力为目标,聚焦发展路径、战略规划、制度体系、生态循环、落地工具等关键问题,通过制度建设筑牢发展根基、利益协同促进多主体合作、管理创新提升实践支持能力,推动ESG从规范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
1.路径转变——建立契合新发展理念的中国特色ESG发展路径
“十五五”时期,中国ESG发展路径需紧密结合国家发展理念与制度优势,探索符合中国经济结构与社会需求的本土化实践模式,塑造具有中国特色的ESG发展路径。
一是积极融入国际ESG制度体系。在ESG信息披露、投资指引、评价体系等方面与国际规则主动对接,推动国际标准朝着更具包容性、互操作性的方向演变,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二是构建中国特色的ESG标准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从国际ESG体系的参与者向构建者角色转变。ESG体系国际话语权主要体现在ESG评级指标与标准的设立,本质是评级规则的制定权。ESG理念内涵与中国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不仅与“双碳”战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目标同向而行,还与中国政治体制的制度优势、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深度融合,塑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发展路径。为此,需要加快推进中国ESG评级指标体系建设,支持本土评级机构推出更贴近中国经济社会现实、兼顾国际标准的评价体系,强化其在全球资本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要注重ESG话语体系的国际表达,运用国际市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框架,讲好中国ESG故事,推动科学发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中国特色议题融入国际ESG话语体系,最终形成既符合国际规则又体现中国智慧的ESG发展范式,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2.战略转变——推动形成系统性、多层次的ESG理性战略共识
“十四五”时期,虽然中国在绿色低碳和乡村振兴等战略上已有规划,但ESG战略仍存在碎片化和缺乏顶层设计的问题,政策多集中于单一领域,缺乏将环境、社会与治理三大维度有机融合的整体框架。为此,“十五五”时期应推动ESG整体上升为国家战略,形成ESG理性战略共识,保障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推动ESG发展走深走实。
一是推动形成国家层面的ESG整体战略。国家层面应明确提出“ESG国家战略”,将ESG发展融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推动全社会形成ESG整体的战略共识。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行动纲领,统筹环境、社会和治理三大维度,并加强政策之间的协同效应,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各级政府应结合地方特色,在国家框架内明确本地实施路径和重点领域,同时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和短期化。二是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引领。在当前的ESG发展中,部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行动仍偏向“被动响应”。这种模式在短期内可以应对政策压力,但从长期发展来看,缺乏前瞻性和主动性。未来五年,政府应将战略转变为“主动预见”“主动引领”,提前布局关键领域,绘制具有战略引领力的ESG发展路线图,强化政策前瞻性和引导力。三是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在ESG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应当强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机制。高层决策者需明确ESG目标并予以重视,确保战略方向的精准定位,同时需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技术路径,从上层决策层到执行层之间需要形成紧密的战略协同。为落实这一机制,政府可以设置专门的“ESG治理委员会”或“国家ESG发展委员会”,统筹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同时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
3.制度转变——构建综合性与专项性并行的ESG制度体系
“十四五”时期,中国的ESG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执行分散、覆盖领域局限等问题。制度供给与执行是保障ESG目标转化为实际成效的关键环节。“十五五”时期,必须增强制度供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及执行的统筹性和协同性。
一是加快ESG立法进程。现有的法律虽然涵盖部分ESG议题,但尚未形成整体性制度框架,对ESG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对模糊和抽象,并不能从司法角度对企业违反ESG义务进行裁决。建议出台专门的“ESG促进法”,明确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的责任和义务,对企业ESG义务进行专门规定并对模糊概念进行司法解释,填补现有法律空缺。二是突破制度位阶,推动ESG制度体系的协同和融合。在“十五五”期间,需打破现有制度体系的分散性,建立以环境、社会和治理三大维度为核心的综合性ESG制度体系。制度的设计应注重整体协调性,从战略层面到操作层面确保各项规定的统一性和兼容性,避免各领域制度的单一化和局限化,从信息披露、评级评价到投资管理的制度建设应形成闭环,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避免制度“断层”。同时,需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性与专项性结合的ESG制度体系,并建立由国家级主管部门牵头的部级协调机制,以保障政策和制度的有效落实。例如,由国务院制定“公司ESG信息披露条例”,并由相关部门完善相应配套规则。三是增强制度弹性,提升适用性。由于中国企业在ESG实践中的发展阶段不同,制度供给应具有一定弹性。在制度设计中加强企业自愿性ESG实践的引导,推动更多基于绩效的激励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企业评估等手段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在提升ESG表现方面的主动性。建立适应不同企业规模和类型的制度供给,推动“强制性、半强制性、自愿性”并存的制度体系,鼓励企业逐步提升ESG战略的自发性和合规性。
4.生态转变——推动ESG信息流、资金流和实践流的协同发展
“十五五”时期,中国的ESG生态系统需要实现跨行业、跨部门和跨领域的协同发展,打破信息流、资金流和实践流之间的隔阂,提升ESG生态系统循环的内生动力,从而推动ESG的全面落地。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将生态系统的各个环节衔接起来,通过有效的信息流、资金流和实践流的协同作用,推动中国ESG体系的优化与提升。
政府作为生态系统的引领者,应扮演“引路人”“守门人”的角色,将政府在规范、引导和激励方面的作用最大化,同时强化制度的协同效应,确保信息披露、评级评价、投资支持等各个环节都能在统一规范下有序运作。企业作为实践主体,应将ESG嵌入价值链,通过双重重要性分析识别出哪些影响议题最为关键,有效管理企业与环境和社会的双向影响。同时,企业应当主动对接资本市场,通过提升ESG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使投资者能够基于准确的ESG评价作出投资决策。资产管理机构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资源分配的关键角色,要继续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符合国家战略的ESG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向好,增强耐心资本黏性,将ESG投资进一步引导至ESG实体项目,强化对企业ESG实践的市场驱动力。各类ESG专业服务机构在ESG生态体系中主要发挥中介作用,中国本土的ESG服务机构在全球市场中的话语权仍然有限,且服务的专业性有待提升,应鼓励本土ESG服务机构的发展,特别是在ESG评级、认证、咨询和培训等领域,培育打造有创造力、影响力的ESG本土服务机构。
5.工具转变——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的ESG综合工具开发
企业ESG战略的全面落地,离不开适配不同领域、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工具体系支持,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为推动ESG实践提供了新的机遇。“十五五”时期,中国企业应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在提供多维度协同管理工具、加强技术共享和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升ESG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一是推动建立国家级的ESG公共服务平台,集中汇聚各类ESG工具和数据,对不同规模、不同领域的企业提供适宜的工具和服务,开放API接口供企业调用。平台可以提供行业信息共享和技术创新支持,促进不同企业之间的技术共享和合作,加速ESG工具的开发和标准化。这不仅能够降低企业实施ESG战略的成本,还能提升ESG工具的普及率和使用效果,帮助中小企业获取ESG管理所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二是加强跨领域协同工具的研发与推广,构建能够整合三大维度的ESG管理平台,特别是在碳排放核算、社会责任评估和公司治理等核心领域,推动多维度、全方位的工具整合。例如,开发包含碳管理、劳动权益、治理结构优化等综合性功能的工具,使得企业能够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全面的ESG管理,通过实时数据分析,帮助企业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迅速作出响应,从而提高数据整合性和价值。三是加强智能化和数字化工具的研发与应用,特别是在数据采集、监控、分析和披露等环节。通过机器学习、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支持,企业可以实现对ESG数据的实时监测和精准分析,增强ESG管理工具的响应效率和决策支持能力,推动企业ESG实践的精细化和高效化实施。
参考文献从略,请参阅期刊纸质版原文
丁凤茹 | 通信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肖红军,丁凤茹.中国ESG发展:“十四五”回顾与“十五五”展望[J].改革,2025,(04):4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