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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新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障碍及其破解

2025年06月03日来源:《宁夏社会科学》2025年02期    作者:阳镇

摘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对于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基础,是追求发展质量、发展效益与发展动力整体性变革的全新发展范式,主要涵盖“宏观维度—产业维度—企业组织维度—企业家个体维度”四个层次的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环境不断优化,表现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认知更为全面和科学合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在关系及其功能定位逐步明确,以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和经济基础不断夯实,民营企业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整体上看,我国民营经济体量增量迅猛,为扩大就业、引领创新以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基础。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依然面临“身份”准入障碍“、要素”升级障碍“、融资”支持障碍以及“营商环境”障碍等四大问题,需进一步从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落实竞争中性政策、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降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综合持续发力。

关键词:民营经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24YZD004);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企业管理优势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F2023YS2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支撑企业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创新模式与创新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4AGL018)。

 

一、引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主要成分,系统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壮大历程,为解释中国经济的“增长奇迹”提供了重要的窗口和解剖单元。总体上,民营经济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成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及实现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党和国家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制度探索和政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融资支持、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人才与用工需求等多个方面。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这意味着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坚持和落实“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

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整体上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全新的国际市场环境和技术环境。一方面表现为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主导的阻碍全球化进程行为,逆全球化趋势抬头。部分发达国家对我国民营经济所处的中高端产业链进行“围堵封锁”,利用“实体清单”、“技术封锁”、“加征关税”等手段打压我国民营企业,封锁市场竞争空间,阻挠我国民营企业攀升至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另一方面表现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织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以数字科技创新与变革为基础,客观上为民营经济涉及的产业数字化进程以及数字产业化提供了广泛的技术机遇,为加快推动民营企业主导的数字新兴产业的崛起提供了新的空间。但人工智能、AI大模型等数字智能技术的加速发展也一定程度上对传统产业中的民营企业生产运营造成了较大冲击,部分行业中的民营企业呈现“技术替代效应”,即对部分传统产业领域产生生存性冲击。总体而言,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客观环境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新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学界对民营经济的研究力度不断加深,总体上形成三条主要研究进路。一是民营经济的基本性质、发展历程阶段与发展经验研究。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形态,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下的经济形态,是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经济支撑。总体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经历了恢复发展、成长壮大、快速发展和创新发展等主要阶段,其背后是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基本认识、民营经济的基本功能定位和作用以及民营经济制度环境与政策环境等共同演化的结果。二是围绕民营经济与新发展格局、民营经济与中国式现代化以及民营经济与新质生产力的内在关系研究。既有研究认为民营经济可以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基本动力,提高国际大循环的吸引力和推动力,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加快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在民营经济与新质生产力的关系研究方面,既有研究认为民营经济是社会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并主要通过优化要素配置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进而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三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进程、主要挑战和主要障碍展开。在中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时空格局方面,既有研究认为中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总体上具备阶梯式上升格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不均衡,呈现“东—中—西”的带动扩散趋势;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挑战与思路方面,既有研究认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挑战来自社会我国主要矛盾转化、国际竞争新形势以及数字经济新技术冲击等方面,需要转变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服务思路和推进机制。也有部分研究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障碍进行了切片式识别,包括市场准入、要素支持与制度环境等多个方面。本文则沿着第三条进路,在阐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与主要维度的基础上,刻画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环境和价值功效,进而理清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清晰识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堵点障碍,提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破解对策。

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与主要维度

理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首先要理解两大基础性概念,一是民营经济,二是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民营经济是从个体经济起步,在发展过程中涵盖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民营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民营成分,是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存在形式。因此,理解民营经济的基础内涵,一方面需要从所有制经济下的基本属性角度综合理解民营经济的市场私人属性;另一方面需要从经营主体的视角理解民营经济的民营企业和个体户等组织成分。为便于细分研究,本文主要讨论市场经营主体与组织载体为民营企业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则是适应新发展阶段与新发展理念的全新发展范式,是建立在全新生产要素与生产动能基础上的发展质态,表征了发展的模式从追求速度、追求规模转向追求效益与追求质量。具体而言,在发展理念上,高质量发展是建立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基础上的全新发展范式,是摆脱旧有依靠土地、劳动等传统生产要素基础的全新经济增长框架,走向建立在创新为第一动力的质量型和效益型增长。从这个意义上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概念内涵至少包括三个层次。第一,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下的所有制经济形态的高质量发展,即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成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表征了以民营经济为主要成分的非公有制经济立足新发展理念与新发展阶段的新发展形态,是一种兼顾发展速度、发展质量与发展效益的新发展质态。第二,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微观组织基础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即民营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市场经营主体,其在市场经营过程中建立在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依赖新的要素结构与创新模式实现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供给,具备强市场竞争力能力并实现高水平的市场价值、社会价值与环境价值为基础的综合价值创造。第三,支撑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家精神的高质量发展,即民营企业家精神向以新发展理念为核心的精神谱系收敛,立足商业型企业家精神向涵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核心理念驱动的新型企业家精神转变,特别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企业家精神内核融入民营企业家要素配置过程之中。整体而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全新发展形态,以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结构优化、民营企业微观组织发展动能转化与效率变革以及民营企业家精神创新发展的新发展范式。

立足民营经济高质量的三个内涵层次,本文认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维度涵盖“宏观维度—产业维度—企业维度—企业家个体维度”四个方面。第一,在宏观维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现为经济结构优,即民营经济本质上是作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成分以及国民经济的主要构成,在支撑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立足新发展理念系统实现民营经济整体的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与质量变革,打造基于新发展理念的民营经济宏观系统。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有制经济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形成以民营经济为基础的非公有制经济与以国有经济为基础的公有制经济相互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第二,在产业维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味着面向民营经济领域的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即在民营经济布局参与的产业体系中,系统性实现了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产业创新能力强以及产业发展效益高等多维度特征。第三,在企业维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立足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系统实现,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表现为一个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集成与价值融合。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企业追求综合价值最大化与实现可持续竞争力的全新使命,是建立在独特的资源能力、有效的管理模式与治理机制以及高水平综合价值创造的独特特征基础上的发展范式。第四,在企业家个体维度,民营经济依赖企业家主导的民营企业家精神的系统涌现与壮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民营企业家个体具备高质量发展导向与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家能力和企业家精神,这种能力体现为企业家开展资源要素创新型配置以及市场机会捕获并敢于承担不确定性的系统性能力,具备商业型企业家精神与创新型企业家精神的融合特征。

三、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环境及其价值功效

(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环境

从民营经济发展现实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与市场环境的不断优化,民营经济获得了充分的发展机遇与发展空间,并主要表现为两个层次。

第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认知更为全面和科学合理,对民营经济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认知更为充分、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基本作用与地位认识越来越明确。党的十八大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在市场地位上处于同等地位,二者共同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大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将其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两个毫不动摇”真正意义上成为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方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特别地,在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地位认识方面,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进一步强调“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整体上看,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存在的合理性和制度合法性不断巩固,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已经实现从单一市场地位强化转向兼具市场地位、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的综合地位强化。

第二,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和经济基础不断夯实,民营企业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在制度基础层面,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到党的十九大将“两个毫不动摇”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国家战略首次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彰显了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的制度基础从市场基础型制度、发展能力支持型制度转向了法律保障型制度,面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不断夯实。在民营经济发展的经济基础层面,一方面表现为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企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且民营经济面向的产业结构分布不断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册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已经突破57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1.96%),且东部地区民营企业数量占53.30%。与此同时,将民营经济的微观主体进一步扩大至个体工商户范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截至2024年9月底,民营经济主体层面的主体总量已经超过1.8万户,占比超过96%。另一方面表现为民营经济内部结构与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民营经济经营主体中,自2019年以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新设民营企业的占比均在90%以上,民营经济加速向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和数字核心产业集中,在推动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这意味着民营经济的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整体上对于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驱动作用。特别是民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地位的不断强化,表现为研发创新意愿与研发动能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出海”竞争的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巩固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为推动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提供“加速度”。

(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功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位不断强化。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长到2022年的4700多万户,10年间翻了两番多,民营上市公司数量突破3000家;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2年的5家增加到2022年的28家,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名正言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更有助于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以及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市场发育程度比较成熟,就业带动作用相对更强,社会就相对和谐稳定。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民营经济是扩大就业的“稳定器”。民营企业作为承载就业的主力军,在就业形势严峻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2024年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经超过1.25亿户,直接承载了近3亿人的创业与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和稳定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凸显,2012年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至48.3%。2024年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4)》显示,2023年,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300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2.3%,提供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在参与调研的民营企业中,员工总数达570.3万人,吸纳就业人数持续增长。此外,中国民营企业连续五年位居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总体而言,民营经济能够以独特的灵活性覆盖各类行业,不管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民营企业都能为有效推动各类技能劳动者广泛就业提供基本支撑。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民营经济各类主体创造了大量工作岗位,为吸纳就业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坚强动力。

二是民营经济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效能提升的“强引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强调创新主体与创新的制度环境相互协同,立足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为主体的创新组织与创新制度、创新政策等形成共同演化的内部结构,特别是技术创新不仅依赖创新主体的知识发现、知识生产与技术开发等研究与创新活动,而且依赖决定不同类型创新主体之间的一套整体性制度安排,如创新主体之间的功能激励制度、创新成果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公共共性技术的扩散制度以及微观创新主体的管理机制等。民营企业成为国家创新系统的主要创新主体的原因有二。一方面,民营企业具备强市场属性,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能够自主选择创新战略特别是技术创新战略,立足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实现市场竞争优势构建与市场竞争力提升。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强动态能力决定了民营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具备环境适应性,且基于市场逻辑的科技成果转化更强调市场效率属性,能够更好地连接其他创新主体如高校、科研机构乃至实验室开展科技成果攻关与转化,具备构建创新链以及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相互衔接融合的基本能力,能够以强动态能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创新动力与创新成效呈加速态势,有力支撑了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全国工商联《2024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创新状况报告》显示,2023年,前1000家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占全国研发经费支出的41.88%,平均研发强度远高于全国研发投入强度。总体上,前1000家民营企业与全球企业研发投入1000强、欧盟研发投入1000强的差距逐步缩小。此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和占比持续提升,在2018—2023年培育的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中民营企业占比达83%。

三是民营经济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压舱石”。民营企业是促进共同富裕、助推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是坚实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创造的经济贡献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物质基础。一方面,民营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持续做大做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数量占比已经超过90%,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贡献全社会的基本税收方面,民营企业成为税收总额的最大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税收总额占比已经突破50%,成为保障国家财政能力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不仅是市场经营主体,更是社会主体,能够发挥企业社会属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面向企业股东之外的多元利益相关方的综合责任。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4)》显示,民营企业推动绿色发展的作用日益重要,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并且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中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中民营企业约占60%。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大量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就业帮扶,践行发展特色农业等社会责任。在第21届中国慈善榜上榜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上榜企业总数的67.15%,捐赠总额占上榜企业捐赠总额的65%。不难看出,民营经济基本占据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为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物质基础。

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障碍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与现行制度环境存在一些适配性难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诸多堵点,主要表现为四大方面。

(一)“身份”准入障碍

尽管我国在制度层面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同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拥有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权益。但在实际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国有企业往往更具备政府资源优势。即使在部分市场竞争领域依然拥有较强的资源渗透力,民营企业往往难以与国有企业以同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获取生产要素、市场资源地位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不平等”,突出表现在产权保护、行业准入、银行贷款、上市融资、产业政策与创新政策支持、政府监管执法等方面。尽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取市场资源,但民营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获取市场资源方面受到不公待遇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民营企业获取资金要素的成本往往高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普遍高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在涉及国计民生的垄断性行业,与国有经济相比,民营经济发展受到由于“身份”不同而产生的行政制约和政策制约依然较为严重。诸如在能源、电信、航空、航运、电力、烟草等众多利润率较高的产业部门,民营企业的进入门槛较高。即使通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但民营资本在市场准入上依然面临较大的“进入门槛”和“准入障碍”。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民间资本投资“无门”的客观现象,且存在尽管部分投资领域允许民营经济“入场”,但是在竞争过程中仍有不公平现象,如民营企业投资审批手续繁杂、市场准入的企业规模标准过高,行政审批烦琐等问题,在部分领域存在较为严重的“玻璃门”、“旋转门”现象。

(二)“要素”升级障碍

尽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系统性转变,但整体上,我国民营经济存在“大而不强”与“大而不优”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获得了充足的市场条件,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劳动力成本优势为民营经济从小变大奠定了基础。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欧盟工业研发投资记分牌》数据显示,排名前50位的公司贡献了研发投入总量的40%。入榜的中国企业主要包括华为、腾讯、阿里巴巴、中国建筑集团、比亚迪,在数量上远远低于美国,并且研发十强企业排名中仅有民营企业华为1家,而美国有苹果、Meta、微软、英特尔等6家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部分民营企业习惯“市场换技术”的旧有发展模式,忽视自身创新能力建设,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方面的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在外向型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整体上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随着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对我国开展“脱钩”措施,逆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较为严重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特别是在传统产业领域,大量民营企业习惯传统要素驱动企业增长的旧有路径,在企业资源配置过程中形成生产要素与管理模式的“路径依赖”,即通过廉价劳动力、廉价原材料以及传统生产型管理模式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难以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技术、创新、知识等新型“生产要素”,成为全面形成创新要素驱动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阻碍。在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方面,我国民营企业基础研究的人才基础十分薄弱,总体上不具备从事基础研究的资源配置能力,影响了未来前沿技术突破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健康发展。

(三)“融资”支持障碍

融资难、融资贵成为长期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障碍,原因在于我国资本市场是以国有大银行主导的融资体系,普遍存在“规模歧视”与“所有制歧视”等问题。一是大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在信贷发放过程中形成了以大规模企业优先、国有企业优先等偏好,造成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过高,限制了民营经济的投资效率,也难以为民营企业开展相对长周期、市场风险较大的技术创新提供直接融资支持。二是专门服务于民营企业的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发展严重不足,普惠金融对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支持力度依然有限,进一步限制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融资空间。三是民营企业贷款还款周期严重偏短,特别是初创期民营企业难以获得长期贷款支持,限制了民营企业长期导向的投资布局和研发创新。部分民营企业在融资担保时缺乏足够的担保物,盲目扩张规模将迫使金融机构承担较大金融风险。四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渠道单一。从我国资本市场看,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大部分为大规模企业,新三板、创业板等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规模与力度依然有限。

(四)“营商环境”障碍

从我国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来看,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31位,相较于美国、韩国、英国、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与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但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政府信用缺失、政策执行偏离、权力腐败等现象,导致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不佳。在欠发达地区,政府行政效能有待提升,个别地区仍存权力寻租、政商关系失范、懒政怠政等现象,难以为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民营经济的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进一步制约了民营经济开展技术创新、原始创新的动力。一些地方在政策执行中存在地域保护主义行为,部分外地民营企业在开办企业以及跨区域投资时面临各种隐性制度壁垒,甚至在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关门打狗”等现象,进一步限制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良性营商环境的形成,遏制了民营经济的投资信心与动力。

五、破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障碍的对策建议

有效破解民营经济的“身份”障碍、“要素”障碍、“融资”障碍和“营商环境”障碍,需要在提振民营经济信心、落实竞争中性政策、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破除融资难融资贵两座“高山”、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等方面精准施策,加快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深化推动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优化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依赖民营企业家的投资发展信心,要切实以更大力度与更大举措鼓励与激活民间资本投资,进一步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一是强化制度功能信号与制度执行信号的一致性。党和国家面向民营经济构筑了一套市场基础性制度、支持性制度以及保障性制度等多层次制度体系,其制度功能的基本信号在于充分鼓励、引导、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以及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认知有偏和行为失当导致制度信号的偏离,比如对民营企业为核心主体的非公人士执法方面存在行为失当,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制度功能信号与制度运行信号的不一致,需要强化中央与地方的制度协同性。特别是制度运行过程中的政策取向与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集中力量清理地方政府与中央顶层设计的功能偏离的相关政策文本,并适时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相关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二是需要发挥专项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以有为政府的力量减轻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税费负担,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多措并举降低民营企业特别是实体民营企业的生产运营与市场交易成本,解决民间资本“不愿投、不敢投”的问题。三是需要进一步尊重与保护民营企业家精神,针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出台相关细则条例,并进一步鼓励地方政府改革创新,在部分投资领域容许一定程度上的“试错”空间,建立并完善面向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容错”机制,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家创业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鼓励社会媒体引导社会形成对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准确认知,旗帜鲜明地反对错误言论,提振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四是要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空间,实现国有经济布局“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以国有资本“三个集中”为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为市场竞争性领域的民营资本腾出投资发展空间,并积极推进“混产权”与“混机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在不同层次上进入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全面推动“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机制建设,完善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产权保护与财产保护机制。

(二)强化落实竞争中性原则,深化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落实竞争中性原则,一方面需要切实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聚焦妨碍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妨碍要素商品自由流动、影响市场经营主体生产成本和市场经营行为等主要方面。重点对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文本和保护主义做法开展重点清查,着力破除各级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行为规范,探索跨区域的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在充分竞争性领域与相关行业提高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对能源、电信、金融等投资领域扩大反垄断审查范围,对数字经济领域的平台资本垄断问题加快反垄断执法。另一方面需要在各类创新政策、产业政策与财政税收政策等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强化竞争中性原则,破除明显的“规模偏好”、“所有制偏好”、“产权偏好”,进一步强化政府各类市场扶持性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的公开透明度。特别是扩大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范围,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抓手扩大民营企业投资参与空间。通过制定政府牵头打造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项目对接平台、设立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基本标准等系列政策部署,引导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打造创新投资“共同体”,系统优化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生型创新生态。

(三)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夯实高质量发展底座

创新是驱动民营经济发展动能转换的重要基础,也是面向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背景下形成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动力。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基础看,其核心能力在于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支持、鼓励与引导民营企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自主创新战略,提升技术创新战略在整个战略决策中的自主性。一方面需要大力弘扬创新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民营企业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社会氛围,特别是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常态化的民营企业沟通与诉求表达机制,畅通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制定与政策部署的诉求表达权与参与权。社会媒体需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报道力度,主动挖掘优秀民营企业家成长的典型事迹,为民营企业家展示创新有为的正面形象贡献力量。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鼓励与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关系国际产业竞争前沿的市场领域开展创新战略布局,主动以技术创新战略驱动市场竞争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力度,定向精准支持真正从事前沿技术研发与关键性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民营企业在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重大创新基础设施等方面更大的参与权,特别是调动企业主动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战略,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摆在创新战略的头等位置。针对中小民营企业主动构建“单项冠军”计划与“小巨人”计划,分类建立“单项冠军”与“小巨人”数据库,优化“单项冠军”与“小巨人”筛选与识别标准。在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内依据企业所在产业链位置,确定可培育的隐形冠军。特别是定向支持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领军企业与隐形冠军组建融通创新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面向创新生态建立创新公地,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数字共享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融通共享。

(四)持续降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市场融资是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长期以来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成本”痼疾,全面降低民营企业市场融资成本是加快匹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型制度需求。首先,持续深化金融服务体制改革。重点是面向金融供给侧层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金融服务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与中小创业企业的金融服务与支持力度,推动金融信贷结构优化转型。积极发展契合民营企业运营规律与发展周期特征的金融产品,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一视同仁”,在部分新兴产业领域与传统产业技术升级领域增加对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支持力度,适度延长民营企业创新融资还贷周期。其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特别是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引导普惠金融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精准纾困,满足中小微民营企业在个体经营以及恢复企业生产能力过程中的合理金融需求,推动政策性银行开展中小微企业“普惠贷款”专项行动。着力完善国有银行信贷考核体系,进一步将民营企业贷款额度、贷款效率以及贷款信用质量纳入国有银行业绩考核体系,持续引导国有银行定向支持战略性产业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最后,加快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覆盖“个体—家庭—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着力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加快利用数字技术精准打造中小微企业信用分级“画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精准的信贷服务与融资支持,处理好民营企业金融支持与金融风险防范的关系,为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信用基础。

(五)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数字化服务型政府

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持续开展创新创业的重要环境支撑,也是关系民营企业市场活力释放与发展信心保障的重要基础。当前,加快推动市场营商环境变革,需要从三个层面着重发力。一是推动地方政府对营商环境的认知理念重塑,强化地方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地方政府从管控式治理走向服务型治理转变,真正意义上重塑对民营企业基本性质以及民营企业功能定位的科学认知,主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精细化的服务环境。立足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机遇期,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建设数字服务型政府,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推动政府政务系统数字化转型,实现民营企业各类政务服务环节的全流程数字化。二是廓清政府与企业的行为边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力度推动行政审批的数字化转型,确保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在各项行政审批中的交易成本,节省企业家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生产性时间。着力全面清除民营企业开展创业过程中的各项烦琐不必要的手续,清理地方保护主义下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门槛条件。三是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通过盘点摸清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总额和拖欠影响程度,分类推动各级政府建立面向辖区民营企业清欠账款的台账制度。适时将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将地方国有企业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强化民营企业账款追收渠道建设和监督协调机制建设。

参考文献从略,请参阅期刊纸质版原文

 

阳镇 |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企业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阳镇.新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障碍及其破解[J].宁夏社会科学,2025,(02):7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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