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晰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内在驱动力及其作用机制一直是理论探索和实践认知的重要内容。现实中的国有企业生存在混杂了多重制度逻辑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不同制度逻辑间的差异化制度要求,在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的冲突和挑战。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中,市场经济制度逻辑和公共利益制度逻辑对国有企业的影响日益突出。研究发现,具有双元特性的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不是简单的线性替代或互补,而是会在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发生复杂的动态交互,相互渗透并形成共生演化,且一直贯穿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全过程。随着国有经济结构布局的逐步推进,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开始进入双元区间,并没有出现某一种制度逻辑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局面,而是呈现出“融而不合”的“螺旋式”动态平衡。双元制度逻辑彼此间的张力是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核心动力,并通过持续的动态调整来使两者保持在双元区间,而不至于对改革活动产生破坏性冲击。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组织场域也会形成最优特性——限类趋同,既满足双元制度逻辑的一致性要求,也能有效处理差异性要求,并对两者进行有效调和,从而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持续进行。
关键词: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双元制度逻辑;最优特性;限类趋同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开放式创新下基于创新价值链双元平衡的创新搜索及其作用机理研究”(项目编号:71302128)。
一、引 言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特殊的地位、角色、任务和使命,在保持国家经济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就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以及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1-2]。在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经济体制变迁过程中,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国有企业组织场域也实现了从一元制度逻辑到多重制度逻辑的演变,包括经济、社会、政治等多个方面[3]。制度逻辑是能够形塑企业行为的关于物质实践、设想、价值和信念的社会构念[4-5]。多重制度逻辑的情境之所以频频出现,主要是因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开始充斥各种冲突性,甚至对抗性的制度实践与规范[6]。例如,在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进程中,不仅面临对“旧”制度逻辑的路径依赖,也面临对“新”制度逻辑的重新吸纳。其中,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两种制度逻辑的影响和作用逐渐突显,并展现出双元特性:国有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不断发展壮大,同时还要注重弥补市场缺陷,服务公共目标,加大对社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7]。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逻辑在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同时,也让国有企业陷入“使命冲突”的困惑,甚至争议之中。随着国有企业开始进入深化改革的新阶段,亟需进一步明晰复杂制度环境中双元制度逻辑的关系,使其成为推动国有企业制度变革的驱动力,才能引导后续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制度环境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的增加,容易出现制度复杂性(Institutional Complexity)[8-10],如何打开复杂的制度环境“黑箱”已经成为当前制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11]。制度逻辑概念的出现为探索复杂制度环境提供了重要工具[6],并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者们的关注[12]。制度逻辑通过对组织场域的作用来影响企业的战略、结构和实践等活动[13]。组织场域是由组织建构的,在总体上获得认可的一种制度活动的领域[14]。不同的制度逻辑在组织场域形成的动态交互关系,例如,替代、冲突和竞争等[4,15-16],使得身处其中的企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更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如何精准地认识组织场域中多重制度逻辑间的动态交互关系,以及对企业的影响,不仅是制度理论探讨的热点之一,而且是提升企业在制度环境中的适应性来实现变革的关键所在。转型中国是构建制度复杂理论的最佳试验场所[17],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探索,又为制度逻辑理论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素材和经验[18]。基于此,本文立足对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实践的分析,从双元的角度来解析组织场域中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间的动态交互活动,试图挖掘并明晰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内在驱动力及其作用机制,进一步延伸以往关于多重制度理论对企业影响的研究,并充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回顾
制度逻辑是指导组织场域活动者的基本规则,涉及在组织场域中占优势的信念系统和相关的实践活动[17]。关于制度逻辑的研究存在两种不同的视角:“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4,8,15,19]。前者强调宏观层面的制度逻辑会对组织场域中的微观主体行为产生影响[13,19],例如,通过社会价值观、市场规则等制度规则作用于企业的交易行为、运作机制等[21-23]。后者则阐述微观主体如何能动性改变组织场域的制度逻辑以引起制度变迁[20,24-25],例如,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操作和创造等战略措施来形成新的规则体系,从而塑造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制度环境[26-27]。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企业都存在资源、能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局限性,很难基于自身来改变制度逻辑,更多的只能是服从制度逻辑。
多重制度逻辑并存已经成为当今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常态[28],例如,市场、社会道德等制度逻辑会对企业产生差异化的影响。关于多重制度逻辑对企业影响的研究也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5]。一种观点认为,多重制度逻辑会削弱组织绩效并导致企业衰退[29];另一种观点认为,多重制度逻辑会激发组织创新并使企业持续发展[30]。之所以“众说纷纭”,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制度逻辑的产生存在于历史的权变中,不同的时代会因为差异化要求而出现不同的制度逻辑,为此关于制度逻辑的认识需要结合特定的情境,通过追溯(Tracing)的方法来进行研究[31]。二是以往的研究大都是以制度逻辑间的简单过渡或线性替代为假设前提[16,24,32-33],例如,市场逻辑(Market Logic)对编辑逻辑(Editorial Logic)的替代[34]。然而现在的企业会同时面临多重制度逻辑的影响[8,15],例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自由贸易与就业保护、成本效率与服务品质等,容易造成困惑,为此需要采取“化繁为简”的方法来进行处理[18]。三是组织场域中的不同制度逻辑彼此之间存在着纷争(Conflict)[28]、混合(Blending)[35]、同化(Assimilated)[4]、共存(Co-existing)[36]以及融合(Compatibility)[5]等多种关系,需要针对特定情境来精准辨析制度逻辑间的复杂交互关系,妥善处理其中的张力(Tension)[37],才能确定对组织场域中的企业产生何种影响[14,19]。
立足现实来看,任何研究都需要针对特定的情境和对象进行分析。例如,Peng针对新兴经济国家制度变迁情境下的企业战略反应进行探讨[20];Greenwood等人则对西班牙企业在多重制度逻辑下的发展进行研究[31]。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制度层面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国有企业也处于战略转型的重要时期。从历史权变的角度来看,中国一直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群体以及相关要素在此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组织场域,为多重制度逻辑的交互活动提供了特殊的情境[38]。针对国有企业这个特殊的组织而言,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的影响在多重制度逻辑中逐渐突出。其中,市场经济制度逻辑是以经济目标为导向,与商业结构、市场需求、交易形式、消费者、竞争对手等市场因素存在关联的基本规则;公共利益制度逻辑则是以非经济目标为导向,与社会效益、公众福利、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均等性、普惠性等社会因素存在关联的基本规则。前者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利益分配,继而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后者则要求必须注重社会价值,服务公众,以及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等,不能完全追求经济利益。从彼此之间的关系来看,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共存于国有企业组织场域的制度情境中,要求国有企业兼具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39]。但是,如果完全服从市场经济规则来追求利润和收益,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社会公众福利,降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同样,过于追求公共利益,通常也是以牺牲企业利润和收益作为代价。就此来看,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呈现典型的双元特征,在针对一些特定的组织行为或活动时,不仅会各自影响企业,而且也会存在复杂的动态交互[40],为此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必须注重两者的平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需要推进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但是在改革的进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同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未来方向的讨论也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使得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出现了焦灼。具体而言,国有企业一直受到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双元制度逻辑的影响,两者间的关系和状态将决定国有企业组织场域的结构,并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在今后阶段中的现实路径选择,但是在现有的研究中关于这些内容的探讨依然不足。因此,需要更为充分地认识双元制度逻辑是如何通过组织场域来影响国有企业,理清其中冲突、矛盾和对立等问题的根源,才能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给出更为清晰的理论解释,挖掘内在的驱动力,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补充以往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三、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双元制度逻辑的共生演化
所有的社会经济活动都发生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中,然而制度环境并不都是稳定的,它会因为市场竞争、政策变革或社会动荡等因素而被削弱或发生变革[41],使其内在的制度出现动态变迁。Peng将制度变迁定义为“更根本的和完全的制度变革,在此过程中通过引入新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来影响组织活动”[20]。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源于外部的冲击会改变现有的制度安排[41],涉及国家政策、社会规范、经济价值和技术领域等诸多方面。其结果是不同制度逻辑的持续产生和消退[5],例如,在组织场域出现了新的制度逻辑来满足现实需要。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新兴经济国家组织场域制度变迁的结构和内涵具有较大差异[42],表现出独特的特征和规律。40年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自身特有的时代背景和区域特征,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制度变迁也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
本文采用Greenwood等人提出的历史权变研究视角[31],立足于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实践,通过追溯来观察新制度逻辑出现的动因,以及随后发生的双元制度逻辑交互活动。根据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中的拐点(Points of Inflection)事件,可以将改革历程分为启动改革(1978—1992年)、建章改制(1992—2003年)、结构布局(2003—2013)和深化改革(2013—至今)四个阶段(如图1所示)。可以看到,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一直贯穿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全历程,并在国有企业组织场域相互渗透和彼此作用。其中,启动改革之前属于公共利益主导,1978年开始的制度改革提出“以市场调节为辅的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经济”等改革理念,促使市场经济初步形成;在建章改制阶段,针对前期国有企业存在的非经济因素干扰太大,没有真正的经营自主权等问题[43],开始推行产权多元化、公司化改制等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在结构布局阶段,基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发展思路,国家国资委提出国有企业要“做大做强”,并加强对一些资源型领域的控制力,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进入相互竞争又彼此协同的双元区间;进入深化改革阶段后,国家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双元制度逻辑在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内的互动呈现出“融而不合”的局面。
图1 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内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共生演化的动态过程
以往的研究提出,在组织场域制度变迁过程中,多重制度逻辑存在多种动态关系:一种制度逻辑被另外一种制度逻辑取代[34];一种制度逻辑被另外一种制度逻辑吸收和消化[24,43];以及不同制度逻辑内在要素的融合[16,44]。然而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制度变迁的历程来看,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双元制度逻辑会形成共生演化关系。随着制度变革的推进,国有企业公共利益的关注点开始发生变化,从以前的大包大揽逐渐精简企业负担,甩掉了企业办社会的沉重包袱,更加关注涉及民生中均等性和普惠性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并将一部分业务让渡给民营企业来发展和经营。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开始注重运用市场机制来开展经营活动,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和效益的结合等,使得管理效率和业务效益得到提升。在进入在双元区间后,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之间没有出现某一种制度逻辑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局面,而是存在相对意义上的强弱性特征。彼此间的交互活动虽然保持小幅波动,但是没有形成对组织场域产生破坏性的冲击,即双元制度逻辑保持在有效的张力范围内,并没有出现以牺牲一方为代价来获得另一方收益的极端情形。之所以出现这种良好的现象或势态,其根源还是在于当前推进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是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更多的是采取“边试边改”的渐进式策略,即通过不断完善现行的制度规则、规范体系。因而,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能够实现相互协调,并保持在有效的作用区间内,从而有利于制度变革的持续进行[37]。
四、最优特性: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双元制度逻辑的动态平衡
根据新制度理论的研究,双元制度逻辑作为外部制度规则的集合会对组织场域产生既要趋同化,又要多样化的制度压力。产生趋同化制度压力是因为制度逻辑会通过特定的规则体系来形塑(Shaping)企业行为,要求企业服从于制度逻辑的要求。制度逻辑影响下的组织场域会出现“制度同型(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即在强制、模仿和规范机制驱动下的组织同质化,包括三种组织同构的现象:强制性同构(Coercive Isomorphism)、模仿性同构(Mimetic Isomorphism)和规范性同构(Normative Isomorphism)[13-14]。产生多样化制度压力则是因为组织场域在受到多个制度逻辑的影响后,会形成特定的结构与特征,产生差异化的制度情境,并随之出现组织异质化的现象,即当组织场域中的组织需要对不同制度逻辑要求做出响应时,会导致在组织场域中出现制度碎片化的现象。就此来看,只有维持双元制度逻辑的动态平衡,才能充分利用两者来推动国有企业的持续变革发展。如果处理不好,则很容易导致纷争,给国有企业今后的发展造成障碍。
双元制度逻辑动态平衡的维持依赖于是否能将彼此间的张力保持在有效控制范围内。最优特性(Optimal Distinctiveness,也被翻译为“最佳区分性”)可以很好地解释具有截然相反作用力的双元制度逻辑如何共存。最优特性是在两种不同的,甚至矛盾或冲突的力量中寻找恰当的动态平衡点,可以为如何应对双元特性提供更好的解释。Brewer在解释个体层次的社会身份在面临包容和归属两种竞争性社会需求时,提出需要克服其中的冲突来获得最优特性,才能实现在社会情境中的均衡[45]。随后,最优特性的运用被延伸到不同层次[46],例如,个体层次[47]、团队层次[48]、组织层次[23]。在面对双元情形时,通常需要做到兼顾和满足,而并不是向两个极端进行偏离,即在具有双元特征的两种极端属性之间寻求一种有效的相对平衡状态。当企业在不同情境下面临一致性和差异性的压力时,就可以利用最优特性来进行解释[23]。
组织场域是由能够生产或提供类似服务和产品的不同企业共同构成的群体[14],处于其中的行动者能比场域外的其他行动者形成更具有普遍意义的系统,且彼此的互动也更加频繁[49]。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组织共同体系统,制度逻辑交互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决定了组织场域的结构特征[33]。在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彼此交互的双元区间,两者同时作用于组织场域,而且会施加完全不同的制度压力。前者要求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以市场为导向配置资源,基于“利润可获,风险可控,市场化可持续”的理念自主开展自由交换与分工协作[50]。后者要求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公有制企业必须考虑一些非经济因素,包括稳定社会就业、强调公共利益、调节社会不平等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此时,组织场域内的国有企业既需要做到对两者的兼顾,同时又要体现出特定的差异性,换言之,组织场域内会产生不同的互动形式、应对策略和行为模式[6,51]。为此,需要在组织场域内有效调和两者间的矛盾或冲突来形成最优特性,才能让双元制度逻辑保持在有效张力控制的范围内以维持动态平衡。
如前所述,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会呈现出共生演化的双元特性,在演化过程中彼此间的强度会不断调整,使得组织场域中两种制度逻辑发生斜率变化。具体而言,如果双元制度逻辑的交互作用出现过度偏离,就会形成反作用力来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随之会出现一个新的平衡点来同时满足双元制度逻辑的要求,即双元制度逻辑交互区间的位置会因为整体制度变迁的影响发生一定程度偏离,但是并没有对整体的制度变革产生影响和冲击,依然保持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同样,在双元区间内部如果制度环境的其他制度逻辑出现变化时,也会对双元制度逻辑的强度产生影响,双重扭力会进行自我调整,并在新的情境中来形成动态平衡。比如,当市场经济制度逻辑的作用扭力增强时,公共利益制度逻辑的作用扭力会相对减弱;直到彼此双方都接近双元区间的边界时,随后市场经济制度逻辑的作用扭力开始持续减弱,而公共利益制度逻辑的作用扭力则持续增强。这种情形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体现为不断显现出以往所没有预估到的问题或存在不足之处,但是并没有对制度改革产生颠覆性冲击,并会在随后采取针对性措施来加以解决或调整。
五、限类趋同:最优特性下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实现路径
最优特性是利用具有双元特性的要素来构建矩阵分析框架,继而确定可能存在的相对最优平衡区域。例如,Brewer和Shore等人研究均是如此[45,52]。根据此研究思路,本文选择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作为双元要素来构建分析框架。处于组织场域中的国有企业通常会面对不同的制度逻辑,其中的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差异[33],因而,在双元区间内制度逻辑交互的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存在三种结构:偏向较高公共利益的组织场域,偏向较高市场经济的组织场域,以及公共利益和市场经济叠加的组织场域。在特定的情境中,双元制度逻辑会形成与企业交互中的平衡,即企业能够满足双元制度要求的最优点,使得双元制度逻辑间的张力保持在最佳距离,从而产生良好的作用效果(如图2所示)。
图2 双元制度逻辑交互的国有企业组织场域结构
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双元制度逻辑施加的双重扭力会在国有企业组织场域中形成最优特性——限类趋同。所谓限类趋同是指组织场域内的国有企业在双元制度逻辑扭力的作用下,按照双元制度逻辑中动态平衡的相对强弱形成有限的多样性趋同。限类趋同最优特性的显著之处在于具有灵活性,不仅可以满足组织场域内由于强制性同构、模仿性同构和规范性同构机制的作用,呈现出某些特征的趋同来满足双元制度逻辑的一致性要求,例如,为了应对制度压力会通过采取社会环境中被广为接受的行为模式,从而为外部制度环境所接受。同样,也能够有效处理其中的差异性要求并对其进行调和,从而在组织场域中创造出新的匹配以实现稳定发展[53]。例如,当面临冲突性制度逻辑的影响时,会出现可能满足一种制度逻辑的要求,但是并不能完全符合另一种制度逻辑的要求,只能进行有限种类的响应,这也是国有企业间差异性的重要表现。具体而言,在双元制度逻辑的动态平衡中,组织场域内的国有企业同时具备“盈利性使命”与“公共政策性使命”,即不仅需要遵循市场交易规则,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来融入到市场竞争环境中,同时又要满足国家发展战略需要,担负起弥补市场缺陷的社会公共使命,并提供一些非营利性的社会基础服务和产品等[7]。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也会对组织场域内双元制度逻辑的扭力进行有限种类的响应,例如,在组织场域的制度逻辑之间找到特定的空间(制度洞,Institutional Void)来对两种相反作用力进行平衡,并以合适的社会身份表征来加以应对和表现[54],使得组织多样性显现有限类。
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开始进入“深水区”,分类改革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而限类趋同能够被运用来解释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实践活动。在偏向较高公共利益的组织场域,在其影响范围内的国有企业通常也更注重公共利益的满足,强调国有企业是保证实现社会公众利益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其“国家使命”是弥补市场缺陷,并以是否完成国家赋予的具体政策目标为核心考核指标。针对那些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利润回报低、逐利性经济组织不愿意进入的基础性项目,则需要国有企业来实现“兜底”,而不能只考虑经济价值,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以牺牲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为代价。例如,电力企业需要考虑以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为使命来从事运营,即使出现价格倒挂也不能强制“拉闸限电”。同样,在偏向较高市场经济的组织场域,国有企业更加强调面向市场来开展交易活动,提供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需要利用市场交易机制来为国家需要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以支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国家使命”是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考核指标,并以经营绩效来进行考量。例如,当国有企业面临环境污染时,既可以通过加大创新投入来设计、生产和提供具有节能环保的产品或服务,也可以利用市场机制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来进行有效规制。
值得注意的是,双元制度逻辑动态平衡作用下的国有企业组织场域限类趋同并非静止不动。当双元制度逻辑间的交互突破了最优特性后,双重扭力开始发生作用,既可以通过强化市场机制,也可以是追求公共利益来获得新的最优点,从而获得动态平衡。国有企业天然具有的“社会、经济”双重属性的矛盾与统一,此时会更为明显的体现出来,这也是其与民营企业的重要区别点之一。例如,当出现环境污染不可恢复并损害到公共利益时,则要求国有企业必须认识到公共利益高于经济利益,并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来进行自我调整和转型[55]。这种源于国有企业自身价值和使命的内生性决定了对市场交易活动限制的合理性,并证明了双元制度逻辑的动态交互可以有效弥补社会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伴随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还会在一些特定的情境下进行功能定位转换,在《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后会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企业功能定位进行动态调整”。此时在国有企业组织场域中存在的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制度逻辑叠加区域,即动态转换的过渡状态,可以为后续的制度变革和企业战略转型提供缓冲。
六、结论与讨论
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会产生不同的演化路径,并形成“未料到的结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3]。其中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在多重制度逻辑体系中,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双元制度逻辑的影响逐渐突出,但是在以往的研究中依然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来认识双元制度逻辑内在的关系,及其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使得国有企业经常处于两难局面,给未来发展造成潜在的障碍。为此,在本文的研究中主要是基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结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脉络,从双元的角度来解析市场经济和公共利益双元制度逻辑间的复杂交互活动,挖掘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内在驱动力,进而剖析其中的作用机制,以期充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不同于以往研究指出的制度逻辑对组织场域内企业的影响,本文提出具有双元关系的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一直贯穿国有企业制度变迁过程,并会形成彼此间的共生演化与动态平衡。自从进入结构布局阶段后,国有企业组织场域中的市场经济制度逻辑和公共利益制度逻辑间的交互会更加紧密和频繁,在组织场域内既要求国有企业产生趋同化,又会形成多样化的双重扭力,呈现“融而不合”的动态平衡局面。与此同时,双元制度逻辑并不会存在“厚此薄彼”的极端情况,而是会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来形成合适的张力,并在双元区间形成最优特性,使得国有企业组织场域出现限类趋同的现象。其中,既有偏向公共利益的组织场域,也有偏向市场经济的组织场域,以及处于两者叠加的中间状态组织场域。当外部制度环境出现变动时,则会打破现有的动态平衡,使得其中的张力发生改变,推动双元制度逻辑在新的情境中形成动态平衡。在此情形下的组织场域也会发生相应的调整,形成新的制度洞来为国有企业的后续变革发展提供空间。
在国有企业改革制度变迁的进程中,挖掘出双元制度逻辑的共生演化与动态平衡的作用机制,对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首先,弄清了双元制度逻辑的共生演化机制,有利于从市场经济与公共利益制度逻辑共生演化的现实出发,启发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按照共生演化的发展逻辑,有效平衡经济利益诉求与社会对企业期望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会影响到国家层面体制、机制改革的全局。其次,弄清了双元制度逻辑的动态平衡机制,有利于启发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双元制度逻辑与企业功能定位的有效匹配。当国有企业有了明确的功能定位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因两种制度逻辑的动态变化,使得外部制度环境的要求与企业功能定位的使命出现一定程度的错位,给国有企业今后的发展造成潜在的障碍。在双元制度逻辑动态平衡机制的指引上,企业的管理实践可以做出精准的判断和抉择[56],例如,结合国家使命来主动选择服从某种制度逻辑,或服从另一种制度逻辑,还是采取折中?这样可以启发国有企业及时地纠偏错位。最后,弄清了双元制度逻辑的共生演化与动态平衡机制,有利于启发国有企业结合分类改革的开展,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进行平衡,走出一条“不偏不倚”的中国特色发展道路来形成独特的优势。例如,在国有分类改革中对于具体企业的类型确定不能是完全的“一刀切”划分,而是基于“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并确定国有企业进行社会身份转换的机制和路径等。
在本文的研究中仅仅是从双元制度逻辑交互的角度来分析国有企业组织场域,进而为国有企业今后的深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持。但是,需要看到本文的研究依然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改革和国有企业发展。从理论上来看,本研究主要是基于“从上到下”的研究思路,没有考虑“由下到上”的情形。在传统的观点中,制度变迁是宏观制度环境(逻辑)的变化所导致的组织场域内一元制度逻辑的转移和替代[4,49]。但是,在多重制度逻辑理论下,制度变迁是多重制度逻辑对组织场域内具有能动性的组织施加影响后,组织也可以开展制度创新等活动,进而引发组织场域内主导制度逻辑所形成复杂交互关系[57-58],继而形塑出不同的企业行为和运行机制。随着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开展,一些大型央企已经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领导力。在面对外部制度压力时,它们可以推动制度创新来改变自身,创造出新的组织结构,形成新的核心价值理念、运行体系和管控机制等,继而推动制度环境的变革。因而,未来可以基于“从下到上”的研究思路来展开多角度的研究。从实践上来看,当前的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是混业经营的,在限类趋同诱发的分类改革完成之后,不同限类下的国有企业仍然会受到双元制度逻辑的双重制度压力,组织场域中的国有企业需要对此保持清醒的认知,重视一些现实问题。比如,处于双元制度逻辑组织场域的国有企业如何深度融入国际市场经济体系,并形成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同样,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面对新的“十字路口”,处于双元制度逻辑组织场域的国有企业需要在哪些方面达成国有企业改革的共识,确保在后续的改革进程中“少走弯路,少犯错误”,也是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的重点内容。
参考文献
(参见附件PDF原文 )
王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战略管理与组织创新;
陈金亮(通讯作者),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创新管理与供应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