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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特征、问题及其治理策略

2023年08月25日来源:《社会治理》2023年04期    作者:季为民 王惠容

摘要本文基于对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的调查,对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基本状况和主要问题进行了概述,总结提出了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存在的问题: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城乡差距和信息差异明显、网络素养和风险应对能力尚需提升、网络沉迷问题持续危害未成年人成长、家长和教师等监管者在态度开放的同时缺乏同步管教引导、未成年人用网政策规制推进的效果不理想,建设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任重道远,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多方共建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友好互联网世界的建议。

关键词: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网络素养;网络保护;友好互联网世界

 

一、引言

在网络强国战略指引下,近年来我国网信事业持续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当前,互联网全方位渗透进人们的生活,深刻改变着社会运行的机理,也影响着人们价值体系的形成。网络资源建构起人们的认知空间、体验空间和秩序空间,源源不断的信息供给为每个个体提供了更多可能。在万物互联时代,如何建设一个友好的互联网世界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必然要面对的重要课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未成年人的互联网运用是关系网络强国和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全社会关心、关注的重要问题。纵向上看,社会各界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态度处于动态发展之中,老师和家长等与未成年人紧密相关的群体对于未成年人用网的态度随时代发展有了新变化。同时,受疫情因素影响,社会信息传递和社会交往的方式被极大改变,网络空间承载起更多的沟通功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更加依赖于互联网。在此背景下,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产品和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如何保证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安全上网、快乐上网、文明上网,成为每个家庭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这也是本文试图深入破解的问题域所在。

2006年起至2022年,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项目已完成11次全国大调查,通过一手数据的持续搜集,从网络认知与态度、网络运用行为以及家庭社会背景环境等维度进行监测,积累了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基于“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历年数据,结合其他相关研究,本文对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最新特点进行概述,全面总结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和发展趋势。

二、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总体状况和基本特征

(一)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总体特征

1.上网普及率几乎饱和,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67亿,其中10岁以下网民和10—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4.4%和14.3%,青少年网民数量近2亿。根据2022年“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受调查的未成年人全部在近半年内有过上网行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几乎饱和,显著高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75.6%)。

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据调查,在10岁以前首次“触网”的未成年人占比达52%,较上年提高7.4个百分点,其中有6.9%的未成年人在4岁及以前首次上网;10岁以后开始触网的未成年人比例为30.9%,较上年降低7.4个百分点。未成年人触网时间的城乡差异较为显著,城市未成年人触网年龄整体早于乡村,乡村未成年人有39.2%在10岁以后首次上网,而这一数值在城市未成年人中为26.6%。总体上看,未成年人首次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了。

2.上网设备多样化,手机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设备

未成年人上网的设备多种多样,移动终端极大地为未成年人上网提供了便利,手机、电脑、i Pad/平板电脑、小度音箱/天猫精灵/Alpha蛋等机器人和智能手表都是未成年人的选择。其中,手机是未成年人上网的最主要设备,九成未成年人会使用手机进行网络活动。区域对比来看,城市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89.1%,略低于乡镇(93.2%)和农村(96.6%),说明城市未成年人上网的设备更为多样。据《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农村未成年网民拥有属于自己的手机的比例为69.2%,比城镇未成年网民(58.3%)高10.9个百分点,拥有其他上网设备的比例均明显低于城镇。另外,未成年人对智能机器人和智能手表的使用热情有所下降,不论是生活在城市还是在乡镇的未成年人占比均低于往年,然而城市未成年人的机器人(6.2%)和智能手表(6.7%)使用比例依然明显高于乡镇(4.8%4.9%)。

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https://www.cnnic.cn/NMediaFile/2023/0322/MAIN16794576367190GBA2HA1KQ.pdf,访问日期:2023年5月21日。

方勇、季为民、沈杰:《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4页。

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https://www.cnnic.cn/NMediaFile/2022/1201/MAIN1669871621762HOSKOXCEP1.pdf,访问日期:2023年5月21日。

3.未成年人上网目的以娱乐为主,短视频类平台最受欢迎

未成年人用网形式多样,对于互联网的使用集中在娱乐和学习上。在关于上网目的的调查中,选择“看视频”和“听音乐”的未成年人占比最大,分别达到47.5%和40.1%,其次为“写作业/查资料”(36.4%),“聊天”也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目的之一(31.3%)。在具体的应用程序中,短视频类App和其他视频网站最受未成年人欢迎。调查数据显示,在各类图文视频App中,未成年人更倾向于视频垂类,其后依次为文学类、论坛类、直播类。在视频垂类中,36.11%的未成年人经常浏览短视频类图文视频App23.11%的未成年人倾向于浏览长视频网站,17.25%的未成年人倾向于浏览具有特定属性(二次元)的视频网站。未成年人使用App的倾向也在不同年龄阶段表现不同,相比小学生,在上网时选择网络论坛类平台和二次元类App的初中生和高中生比例明显更高。

(二)未成年人的网络认知、网络素养和网络时代择业取向

1.未成年人“数字触角”极大延展,普遍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

互联网是未成年人获知和体验外部世界的主要途径,随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投入网络世界的怀抱,网络作为“数字触角”给未成年人带来了更多维度的输入。在对网络带来的好处的主观评价中,全国未成年人将以下几项排在前列:“获得知识变得容易了”(52.2%);“随时知道社会上正在发生的事情”(39.6%);“与人交往变得方便了”(36.8%);“学习方便了,很多课程/作业可以在网上进行”(34.3%);“有了很多新的游戏和娱乐方式”(31.9%)。

2021年青少年互联网使用与科学素养调查数据,未成年人科学素养水平为44.5%,即有超过四成的被调查者的科学素养达到合格水平,未成年人普遍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科学素养水平分别为33.5%、37.4%和55.8%。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年龄上涨,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科学素养水平的负面影响渐弱。调查显示,小学至初中阶段,玩游戏的频次越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养越低,而在初中至高中阶段,经常玩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反而科学素养水平较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养水平也受互联网偏好内容的影响,与浏览科普内容的频次呈正相关。数据显示,平时总是看科普内容的未成年人科学素养最高(71%),远超于从不看科普内容的未成年人(18.5%),这说明应重视互联网内容对未成年人认知水平和思维素养的影响。

2.未成年网民的职业理想取向集中,职业选择存在性别差异和认知固化

互联网构建起未成年人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影响着未成年人自身的路径规划,从未成年网民的职业取向可以洞见互联网对其成长的影响。调查显示,教师是未成年人最为偏好的职业,有31%的未成年人选择其为理想职业,其次为医生(19.8%)、企业家(19.5%)和艺术家(19.3%)。游戏玩家、网红、AI高手等互联网职业早已进入未成年人的选择视野,但这三种新兴职业受追捧程度均有所下降,减少幅度分别为6个百分点、3.9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可见未成年人的职业理想选择较为集中,拥有稳定收入的传统行业仍旧最受未成年人青睐。同时,农民职业选项是未成年人的末选,只有1.6%的未成年人选择,远远低于其他职业选项所选人数比例,这体现出了未成年人的认知受限和社会普遍的职业认知固化现象。以性别因素为变量考虑,未成年女性职业理想选择排行前三的是教师、艺术家和医生,而未成年男性倾向选择军人、科学家和企业家。未成年女性选择文职类工作的比例要远高于未成年男性,未成年男性选择技术类职业的比例高于女性。

3.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呈现城乡差异,职业规划折射出区域信息鸿沟

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城乡差异体现在网络素养方面。以江苏省张家港市为例,市属学校学生的网络素养在网络意识与认知素养、网络安全与隐私素养、网络自主学习素养、网络自我管理素养、网络互动素养、网络知识与技能素养等各个维度均明显高于非市属学校。在职业规划层面,城市未成年人在职业选择时更为多元,而乡村未成年人则较为集中。根据调查结果,职业理想选择教师的乡村未成年人占比约为12%,而城市未成年人占比不到10%。城市未成年人选择新兴行业的倾向更加明显,选择明星、艺术家、科学家、作家和电脑高手的比例超过农村,而农村未成年人更加倾向选择军人、技术工人和医生作为职业理想。受信息不对称影响,青少年的就业选择会受到很大限制。城乡未成年人的职业选择偏好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未成年人用网环境和网络认知水平息息相关,其背后折射出的信息鸿沟值得关注。

(三)未成年人的网络交往和网络参与

1.未成年人网络社交的“战场”从QQ转向微信,熟人社交模式持续

数据显示,未成年人使用的社交媒体平台从QQ逐渐转移至微信。主要通过QQ平台进行社会交往的未成年人在2018年有近六成,2020年这一数据下降到33.2%,两年后再次下降到30.3%。而微信平台在未成年人社会交往平台中所占份额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从2018年的30.4%持续上升到2022年的65.6%,微信已成为未成年人网络交往的主战场。未成年人在网络中交流的好友以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占绝对多数(82.3%),通过网络结交新朋友的情况有限。未成年人的网络交往依旧是熟人社交模式,基于个人现实社会关系。网络时代,社交媒体平台成为主要信息获取渠道,在学习知识、提高素养等方面提供助力,未成年网民在社交媒体平台的使用上表现出很强的自主选择性。同时,各类网络平台功能多样、信息广杂,互联网运用考验着未成年人使用数据、驾驭数据的能力,体现出未成年网民的“数商”。

2.未成年人的网络自我呈现意愿下降,网络参与以浅参与方式为主

根据调查结果,未成年人在网络交往中的自我呈现意愿逐渐下降。选择“每天都发布很多状态”的未成年人从2014年的7.4%下降到了2018年的4.4%,到2022年只占3.8%。而选择“只关注别人,不发自己的状态”的未成年人从2014年的31%,持续上升到2018年的34.3%和2022年的51.6%,未成年人越来越不愿意在网络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状态。在网络热点事件交往上,选择“对事件的报道进行转发分享”和“进行跟帖讨论”的未成年人分别从2014年的33.0%和15.1%,下降到2022年的12.5%和8.6%,更多的未成年人倾向于“浏览大家的评论”或是“只是随便看看相关消息”。这表明未成年人的网络参与以浅参与方式为主,多是兴趣导向,随性而看,对于社会公共议题缺乏参与热情。未成年人在网络交往过程中,相比在网络上呈现自我,更愿意通过网络去了解别人,同时对于网络热点话题的了解往往并不深入,这提示我们未成年人对更广泛的社会面向的感性活动认知不足,影响青少年向主流价值观靠拢。

3.未成年人运用互联网保持同辈和代际联系,数字“互哺”特征明显

网络交往助力现实沟通,相当一部分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交往加强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关系。根据调查结果,有36.8%的未成年人赞同是网络让“与人交往变得方便了”,30.4%未成年人将“能与好友保持联系”视为网络交往最大的好处。在代际关系层面,相比往年,未成年人与家长的双向沟通有了明显增强,出现两代人数字互哺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家长放下“架子”,遇到上网不会操作的问题会主动与孩子沟通,“经常请教”和“有时请教”孩子的家长比例从往年的75.8%提高到88.3%,“从不请教”的家长占比显著降低,从20%降为8.5%。另一方面,也有越来越多的孩子信任家长,当未成年人在网上被人威胁或收到不良图片/视频时,从来不会跟父母说的比例显著下降,从8.9%降低至6.5%。网络亲子社交是亲子关系中重要的一部分,数字“互哺”现象表明代际关系在网络空间的向好发展。

(四)未成年人的网络表达和网络消费等网络文化现象

1.网络流行文化盛行,网络模仿现象突出,网络流行语被广泛使用

未成年时期是人的高速成长期,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极大地受所处环境影响。如今的未成年人出生在2004年以后,其成长路径被互联网文化浸染,对网络文化的跟风模仿现象突出。调查发现,未成年人主要模仿领域依次为“学唱网上的流行歌曲”(44.7%)、“模仿网络说话的方式”(28.8%)、“网上流行的东西,会去买”(16.4%)、“模仿穿衣打扮”(15.1%)。未成年人认同建构的需求强盛,通过网络平台上的表达与模仿,未成年人主动将线上与线下的场景勾连。另外,未成年人在生活中使用网络流行语的人数大约占到七成(经常使用、较多使用、有时使用共占比67.7%)。从不同年龄段看,有77.1%的高中生会使用网络流行语,这一数据在初中和小学分别为67.1%和55.3%,整体上高中生对网络流行语的使用多于初中生和小学生。从模仿到创造,近年来网络流行语丰富度提升,展现出未成年人网络表达的热情不减。

2.未成年人流行文化消费依托平台发展,呈现社交化、圈层化特点

当代未成年人的文化消费是青年亚文化的一个重要面向。社交平台是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的重要阵地,各类平台全方位整合了购物、展示、交流、借贷等功能,创造出以即时满足为目标的消费新场景。微信(31.5%)、QQ52.9%)是未成年人使用率最高的社交媒体,部分未成年人也使用小红书、B站、豆瓣、微博等。在消费方面,最受欢迎的是视频网站和短视频类消费,占比60%。其中最常消费的是二次元类(A站、B站、腾讯动漫)和短视频类(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紧随其后的是直播平台,如企鹅直播与斗鱼直播。依托各类社交平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在兴趣圈层中找到自己的细分定位,基于趣缘的垂直圈层成为未成年人显著消费文化特色。未成年人流行文化消费的模式正在逐步由原先的精英生产、用户消费转变成自我生产、自我消费,推动了圈层分化和不同圈层之间审美裂变,冲击主流话语体系,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形成。

(五)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新冠病毒暴发前后比较

1.未成年人更加融入数字生活,小学生长时间上网比例激增

2020年新冠病毒暴发后,全国各地中小学落实“停课不停学”精神,开始推进线上教学工作,使得未成年人触网、用网频率大幅上升。对比新冠病毒暴发前后的调查数据,城市未成年人手机使用率从80.1%提高到89.1%,乡镇未成年人这一数值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从83.2%变化为93.2%,使用手机作为上网设备的未成年人比例显著提升,新冠病毒暴发加速了未成年人向网络世界转移。在上网目的方面,新冠病毒暴发前,超过四成的未成年人上网最经常做的事是“听音乐”(45.7%)和“打游戏”(41.8%)。新冠病毒暴发期间,网络视频变成孩子们最热衷使用的功能,上网看视频的未成年人比例从26.2%上升到47.5%。在上网时长方面,各年龄层的未成年人上网时长整体上涨,小学生长时间上网比例增幅最大。新冠病毒暴发后,高中生中每日上网三个小时或三小时以上的比例明显提升(3.1%、7.7%),从不上网的比例从58.3%下降为27.9%。小学生群体在新冠病毒暴发期间长时间上网(超过三个小时)的比例激增,从1%上升到5.8%,增幅显著高于初中生和高中生。

2.云端沟通加强,推动以未成年人为中心的良性社会关系建构

新冠病毒暴发之后,未成年人借助社交网络在“云端漂浮”、保持链接的机会增多了,从亲子关系到网络交友都有了新的进展。大多数未成年人能处理好与父母的关系,86.2%的孩子认为自己与父母的感情“很好”或“较好”,近五成的未成年人“没有”或“极少”因为上网的问题与父母发生过争执(48.3%),仅有8.7%的未成年人“经常”和父母吵架。在朋辈关系中,新冠病毒暴发期间青少年云端沟通更加开放,未成年人在网络中吐露自我的热情远比新冠病毒暴发前高涨。据调查,许多未成年人发现自己在网络交往过程中逐渐卸下了心理防备,愿意披露更多的个人信息,比如真实姓名(31.2%)、性别(66.9%)、年龄(40.5%)、学校(12.6%)、照片(15%)、手机号(11.4%)、QQ/微信号(32.9%)等。网络空间成为未成年人展现自我、获取反馈的重要场所,助力未成年人主动建构社会关系,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指向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3.未成年人更加关注社会热点,社会参与度提高

对比新冠病毒暴发前后的调查数据,未成年人对于社会事件的关注度上升,并且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到对网络热点话题的探索中,社会参与度有所提高。据调查,对于网络热点话题,有39.3%的未成年人会“在现实生活中与人讨论”,12.5%会“对事件的报道进行转发分享”,8.6%会“进行跟帖讨论”,未成年人更加积极地在网络舆论场中发表个人看法。另外,新冠病毒暴发后,新增超两成(20.2个百分点)的未成年人开始认真“浏览大家的评论”,而对外界重大事件“从不关心”的未成年人大幅减少,从27%降低至9.5%。由此可见,新冠病毒暴发期间,互联网成为青少年深度参与、体验和介入社会的平台,未成年人对于公共讨论的整体关注度有所上涨,更加重视个人网络话语权。

三、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仍存在城乡差距,信息差异明显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城乡差距不断弥合,城乡网络接入差距极度收缩,城乡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差异更大程度上表现为信息差异,体现在不同区域间未成年人正确使用数据、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和素养上。据调查,乡村未成年人在打游戏、看网络视频或直播等休闲娱乐方面用网明显更多,这也从侧面表明乡村未成年人普遍缺乏科学用网的指导,进一步导致了区域之间未成年人获取科学知识和社会信息的差异。由互联网使用“知识沟”带来的信息差异不仅影响未成年人的科学知识输入,还限制着未成年人对更广阔的外部世界的认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人生规划和择业取向。当前,我们处于全民上网的时代,移动终端成为每个人的“新器官”。因此,帮助乡镇未成年人使用好信息、受益于网络的问题不容忽视。

(二)未成年人用网的风险意识普遍不足,网络素养需要进一步提升

网络素养不仅仅是应对网络问题、保护未成年人的知识,更是引导未成年人在数字化时代成长和发展的知识,是积极从网络世界中收获信息和价值的知识。调查显示,仅有24.2%的未成年人总是设置较高安全性的密码,另外29.3%的小学生从没想过或是偶尔才会想到保护个人隐私,说明小学生的隐私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同时,尽管未成年人使用短视频频繁,但在使用过程中风险意识淡薄,有21.2%的未成年人由于炫耀财富、家庭背景等导致个人信息的暴露。在未成年人网民全民化和触网低龄化的趋势下,我国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水平仍需要进一步增强,而网络素养教育往往滞后于未成年人用网的现实需求,普遍存在脱节、滞后情况。网络素养教育是提升未成年人媒介素养的关键,但在未成年人基础教育中仍然存在“低洼带”甚至空白区。数据显示,观看影像内容已成为未成年人上网的最主要目的,有47.5%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上网主要做的事情是“看视频”。然而,视听时代未成年人影像素养提升渠道尚未打通,相关培养和评估机制需要完善。

左灿:《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路径》,中国社会科学报,https://epaper.csstoday.net/epaper/read.do?m=i&iid=6527&eid=46312&sid=214385&idate=12_2023-03-23,访问日期:2023年6月2日。

(三)部分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持续,影响其身心健康和价值观形成

随着时代发展,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越来越多的教师将网络沉迷列为最为关注的学生用网问题。青少年阶段是大脑的神经发育和认知发育的关键期,如果沉迷于网络虚拟空间,会造成未成年人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偏差,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未成年人愈发沉浸在智能化移动设备使用、视频观看中,超三成表示自己“更爱玩手机、玩游戏了,难以自己控制”(32.3%),每天用网时长超过三小时的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比例较往年显著增长,而且有10.6%的孩子察觉到自己“更孤独了,与人面对面接触减少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体身体素质发育的“黄金期”,然而,超五成未成年人清楚地认识到是上网让自己“比以前更爱待在家里了,运动减少了”(52.2%),近四成认识到“用电脑和手机太多导致视力下降很快”(36.7%)。网络沉迷极大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可能导致焦虑、抑郁、孤独等不良情绪滋长,此外,长时间坐着使用电子产品不利于鼓励未成年人开展户外活动,据调查,有61.3%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眼睛近视。综合来看,在全社会互联网普及率持续走高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风险只增不减,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不良冲击必须引起各方重视。

(四)家长和教师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态度趋向开放,但保护和引导工作尚需更多配合

家庭和学校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场所,家长和教师是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两类重要监管者。第10、11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家长对未成年人用网的监管尺度呈现“宽松”趋势,“时间和内容都没规定”的家长比例提高了12个百分点。教师对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态度同样体现出松动态势,2007年认为高中阶段上网合适的教师占比最大(31.4%),到2014年,近半数的教师认为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上网都合适(40.4%),另外越来越多的教师可以接受低年龄段的孩子上网,认为未成年人适合在小学阶段上网的教师比重从24.2%提升到了53.5%。总体来看,家长和教师对于未成年人上网的态度越来越开放了。然而,家长和教师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把关人”,在态度开放的同时缺乏管制措施的升级改良,任由孩子“我行我素”地“畅游网络”,长期下来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用网。

调查发现,多数教师对于自身在管理和指导未成年人上网方面有着非常明确的定位,有77.6%的教师认为应当以家长指导管理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多数教师都认为,在管理和指导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上,家庭是第一责任人,教师则主要辅助家长对未成年人上网进行指导教育。在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这一话题上,家庭教育通常更加注重孩子的个性发展和兴趣培养,而学校更注重学科知识的传授和考试成绩的评估,体现在用网教育方面,则是家庭往往更注重孩子的自主学习和发展,而学校更注重教师的指导。在对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渐趋开放的社会环境下,如何整合家庭和学校教育生态、在保护和引导未成年人用网中取得新成效将是下一阶段的关键。

(五)有关未成年人用网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但已有规制手段效果尚不理想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施行近两年,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主体和原则,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全面的法律依据。然而,在极速更迭的网络环境生态下,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推行往往滞后于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现实情况。

为应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筑牢未成年人健康用网防线,国家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已牵头推出一系列规制举措。针对未成年人用网的青少年模式自上线以来,在引导未成年人信息获取和降低未成年人网络依赖程度上发挥了一定的效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未成年人使用其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可以轻易绕过青少年模式的限制,根据调查结果,经常或总是使用儿童模式、青少年模式的未成年人只占20.1%,约八成的青少年并没有在“青少年模式”的保护下上网或使用App,“青少年模式”的社会认可度较低。另外,现有青少年模式的使用体验感欠佳,大大缩减了平台的服务功能和应用体验,也会隐形地使未成年人将青少年模式拒之门外,导致规制手段在实际应用中效果不理想。

四、未成年人用网保护与互联网治理策略

针对未成年人互联网治理,要构建起多主体良性互动的格局,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干预完善政策规制、平台积极担责落实技术治理、学校推进网络素养课堂教育、家庭内部保持沟通与监管并行、社会全民共建友好互联网世界,多方共建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友好互联网世界。

(一)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政策规制

针对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这一议题,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发声,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接下来,要继续发挥政策规制的指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多方力量,优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首先,要敏感于时代变化,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互联网专项治理,严查诱导应援消费、侵犯隐私数据、网络游戏弹窗等网络乱象,统合多部门力量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其次,应加强对已有举措或产品的质量评估,通过青少年及其家长了解一线使用者的真实想法,完善研发、应用、测试、反馈等环节的评价指标体系,彻底摸清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用网需求和相关规制手段的不平衡点,确保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规范化干预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最后,可以推进部署网络产品通用的行为规范准则,深化细化国家智能终端和网络运营商的共同技术标准,探索能够指导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普适化标准。

(二)推进技术保护,互联网平台落实未成年人用网服务细节

前沿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互联网产品带来更多可能,给未成年人用网监管提出更多挑战,也为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保护与引导提供了更多路径。从“青少年模式”等举措的细化、落地,到《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行,背后都离不开强大的技术支持。推动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技术治理,需要互联网企业和平台加强自律,推动技术向善。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优化内容推送机制,善用算法机制进行网络内容治理,分级分类丰富内容供给,满足未成年人的信息需求;二是健全青少年模式的身份识别机制,探索人脸识别验证等新型验证模式,堵住青少年模式现存的应用疏漏,使相关规制推行更有实效;三是推动内容监测和治理平台建设,完善不良信息识别和预警系统,打造属于未成年人的互联网生态环境。网络平台要担当社会责任,加强技术保护,用好技术手段为未成年人用网保驾护航。

(三)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活动,加强区域校际交流和教育资源互通

网络素养教育活动有助于提升地方未成年人信息获取与运用的能力,不仅对未成年人个体提供帮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科普资源和教育资源均等化,补足区域信息差异,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根据本次调查,以张家港市未成年人为例,就读于非市属学校且开展过班级网络文明活动的未成年人其网络素养水平已经略微超过就读于市属学校但未开展过班级网络文明活动的未成年人,说明班级网络文明活动能有效弥补张家港市青少年网络素养水平的城乡差异。应发挥学校的育人效能,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网络素养教育课程,进一步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具体来看,在培训内容上,选择贴合未成年人现实网络活动的知识和场景带入网络素养课堂,避免老生常谈或泛泛而谈,切实为未成年人提供用网信息和基本技能;在教育方式上,除去传统的课堂宣讲,还可以策划同辈教育、体验式学习等教学活动,从效果导向出发创新教育理念;在人员分配上,传统教育体系下基层教师普遍压力较大,学生素质教育常见人手不足的情况,对此可以鼓励志愿组织在学校间流动宣讲,增进区域间交流互通,也有助于创新课堂体验、延展课堂空间。

(四)宣扬包容开放的家庭教育观念,倡导代际沟通与监管并行

随着“儿童”概念的产生,现代家庭的形式和观念得以形成。“家长的期望和责任变得越来越重大,而且含义也越来越丰富,因为父母演变成了监护人、看管者、保护者、养育者、惩罚者、品德和品味的仲裁者”。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教育和用网监管,家庭的首要责任不言而喻。应继续倡导包容有爱的家庭教育观念,构建和谐开放的代际关系,避免家庭教育缺位。

[美]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吴燕莛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

网络中的代际连结是亲子关系中重要的一部分,特别是对于留守儿童、住校学生等与父母分开的未成年人而言,借助互联网与父母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既可以满足孩子基本心理需要,也是父母监管未成年人上网的重要途径。调查显示,有13.4%的未成年人表示“几乎没有”通过网络与父母进行互动过,同时仍有5.5%的家长不会上网,这可能导致其在子女上网管理与引导方面简单粗暴或有心无力。因此,应将网络素养教育拓展至家庭层面,鼓励家长参与社区培训、学校等活动,纠正其对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错误认知,让更多家长具备科学管理和引导子女正确上网的能力。

(五)促进全民网络素养提升,建设未成年人用网友好社会

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实践的重要工具,未成年人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无法被刨除在互联网环境之外。对于未成年人用网的引导,需明确其目的不是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而是帮助他们学会科学地使用互联网。做好未成年人用网的保护和引导工作,要尊重未成年人作为网民的主体性,重视人文关怀,走近青少年生活,深入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兴趣。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触网时间越来越早,超过50%的未成年人在10岁以前就开始上网。这警示我们要重视提高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意识、培养未成年人对于网络不良信息的敏感度,从个体层面增强其在网络空间中预防风险的能力,在每位未成年人手中放好“保护盾”。同时,也应将网络素养要求拓宽至泛年龄层的网民群体中,引导各界共建和谐友好的网络空间,建设未成年人用网友好社会。未成年人处于身体和心理逐步走向成熟的发展期,其成长路径极易受周边环境影响。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上网习惯、提升未成年人的综合用网能力,还需要关照更大范围的上网群体,从整体上提高社会成员的网络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五、结语:建设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友好互联网世界

从印刷传播到电子传播,再到网络传播,儿童所能享用的“信息的种类、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信息的先后顺序以及体验信息的环境”随着技术迭代而不断改变。信息环境的变化,乃至信息控制权的变化,使得互联网治理的要求愈发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文明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互联网内容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深化网络生态治理,网络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要坚持发展和治理相统一、网上和网下相融合,广泛汇聚向上向善力量”。良好的网络生态是网络强国战略的目标,是网络时代每个社会个体的期待,也是当下推进未成年人用网保护的必然要求。

建设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友好互联网世界,首先要避免成人“权威”主导的童年想象,明确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我们所处的互联网时代发展变化日新月异,每一代青少年都成长在不同于他们前辈的文化背景之中。正如玛格丽特·米德所说,“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没有任何一代将能经历我们已经经历的一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没有后代,正如我们的子女没有先辈一样。”互联网时代后喻文化盛行,面对互联网运用的全新问题,需要我们重新思考与未成年人的关系,以更加平等的姿态进行交流,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

在数字化时代,未成年人用网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化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携手共进。无论是互联网的发展、国际传播的开拓和国家软实力的提升,抑或网络治理的现代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都需要从未成年人抓起,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数字公民”。这要求我们科学研判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现状、困境和需求,线上和线下结合、课上与课下共治,加强网络教育,政府、平台、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织就未成年人网络运用的保护网,以网育人、以网化人,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生态文明。

[美]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吴燕莛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4页。

《习近平致信祝贺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召开强调广泛汇聚向上向善力量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新华社,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1015/C99D36C048700001F77953301360DC20/c.html,访问日期:2023年5月21日。

[美]玛格丽特·米德:《文化与承诺》,周晓虹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6页。

 

王惠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季为民,王惠容.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特征、问题及其治理策略[J].社会治理,2023,(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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