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重要的阶段成效,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呈现上升趋势,体现为以人为核心的区域协调发展基本目标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式现代化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新的要求,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实现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要着力解决区域分化加剧、“问题区域”发展困准、区域政策精准性和合理性不足等问题以及人口和土地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凸显、新变局新技术冲击等方面带来的挑战。为此,应通过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区域政策体系转型等举措加以应对,从而推动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更大的进展。 关键词:区域协调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中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阶段效果评价研究”(23AGL043)。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扎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有利条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新时代以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已取得历史性的重大成就,无论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还是区域重大战略都呈现出显著的效果。同时,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也出现了令人欣慰的变化,各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趋于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较大进步,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明显提高。然而,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情况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我国至今仍然存在着区域发展差距较大、要素流动不充分的问题。除此之外,我国区域发展出现了南北分化、省域极化等新情况,也遇到了百年变局和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为此,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促进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应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出发,既要着眼于解决一些影响长期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又要应对一些具有全局性影响且结果还不明朗的重大挑战。
一、新时代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的阶段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体现为以人为核心的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发生了明显向好的变化,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各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不断夯实。
第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呈现平稳上升的趋势。
研究表明,2012年以来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指数稳步上升,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值达到123.21,“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如图1所示)。从分项指数的测算结果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和绿色低碳协同推进是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表现最为突出的领域,人民生活水平差距和地区比较优势发挥也出现了积极变化。而且,既有研究表明,我国省际地区生产总值的泰尔指数值已由2011年的0.099下降至2021年的0.080,2011—2021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年均增速分别为7.3%、7.8%、8.0%和5.1%,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明显高于东部地区,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图1 2012—2021年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变化趋势
第二,省际之间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从区域发展水平差距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GDP的差距有所下降,按现价计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GDP的变异系数从2012年的0.458下降至2022年的0.427。从居民收入差距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呈现缩小趋势,按现价计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异系数由2012年的0.427下降至2022年的0.381,同时,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由2012年的3.11降至2022年的2.45。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的变异系数从2012年的0.446下降至2022年的0.432。上述这些指标的变化客观反映了新时代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三,中西部地区出现了一些动力活力较强的新兴增长极。
2012年以来,随着区域战略调整和发展环境变化,中西部地区大力承接国内外转移,实现了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和自身经济实力的提升。中部和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分别由2012年的21.29%、19.60%上升至2022年的22.15%、21.35%。同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武汉都市圈、长沙都市圈、郑州都市圈、西安都市圈等人口密度高、产业集聚能力强、中心城市龙头作用突出的重点区域实现快速崛起,成都、重庆、武汉、郑州、长沙、合肥等国家或区域中心城市实力不断壮大,省会城市在省域经济中的增长极作用更加突出,其经济集中度和人口集中度较高。2022年,成都、武汉、长沙、郑州和合肥的地区生产总值占本省的比重分别达36.68%、35.11%、28.70%、21.09%和26.67%。
第四,现代基础设施可及性、便利性持续提高。
一方面,随着现代交通网络逐渐建成,全国有近20个省份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的目标,高速铁路覆盖了93%的50万人口以上城市,民航机场覆盖了92%以上的地级市。内陆地区因为对外交通条件的改善而迎来对外开放的新机遇,并通过内陆开放发展模式迅速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之中。另一方面,随着西部大开发和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通讯、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向西部地区倾斜,使得很多地处偏远、欠发达的地区告别了无电无网的历史,让一些长期封闭落后的地区实现了历史性飞跃。
第五,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到2020年底,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完成了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状态,832个县摘掉贫困县的帽子,12.8万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我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表明,全国建档立卡户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另据统计,2022年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111.2元,比2020年增长了20%,比全国高5.5个百分点,其中2020—2021年西藏、山西和湖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较高,分别为11.7%、11.3%、10.9%。
第六,绿色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亮丽底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了“河长制”“林长制”等制度性创新模式,建立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多层次广覆盖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和长江十年禁渔,在广泛的实践中谱写“两山”理论系列新篇章。据统计,我国空气质量指标PM2.5的年平均浓度从2015年的50微克/立方米(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下降至2022年的29微克/立方米(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也从2015年的81.2%上升至2022年的86.5%;2022年我国主要流域的国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Ⅰ至Ⅲ类优良水体断面比例上升至90.2%,接近发达国家水平;2012—2021年全国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分别下降了34.4%、26.2%,2022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5%,风、光、水发电装机容量稳居世界首位。可见,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跨越式进步。
二、当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经过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效果。然而,跟一些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有待于提高,改变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有待于持续努力,形成有利于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于深入改革。当前,为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深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如下问题和挑战亟需破解。
(一)区域分化态势增加协调发展的难度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呈现出新的趋势特点,南北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和省域内部发展不平衡现象尤为突出,区域协调发展难度增大。
从全国层面看,南北经济发展差距扩大势头比较明显。南北经济发展差距扩大是我国区域分化的重要表现,也是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2010年以来,由于我国北方省份经济增速下滑程度普遍较南方省份要大,特别是东北三省经济增速比较低迷,以至于从数据看北方地区人均GDP与南方地区人均GDP之比从2010年的0.9下降至2022年的0.816。这表明南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出现扩大的趋势,营商环境改善相对滞后、经济结构优化偏慢等因素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发生。然而,由于空间尺度较大,南北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问题很难直接通过区域发展战略或区域政策进行必要、有效的介入和干预。而且,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又都是一些长期性的因素,因而,我国南北差距扩大的现象可能还要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从省域层面看,省域内部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我国省际差距趋于下降,省域内部差距较省际差距明显。对此,“强省会”战略被认为是造成省域内部发展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其背后是地方政府将各类资源优先、集中布局到省会城市的结果。理论上,当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较低阶段时,“强省会”战略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把省会城市打造成为省域的经济增长极,此时省域发展不平衡加剧;当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省会城市的扩散效应强于极化效应,省域发展不平衡状况有望实现转变。然而,这个发展的拐点何时出现以及政府如何采取必要且具有引导性的政策工具施加积极的影响,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二)“问题区域”陷入发展的恶性循环
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问题区域”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问题与挑战,老问题与新问题相互交织,要素外流与产业萎缩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区域发展的“恶性循环”逐渐形成。
首先,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虽然中央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但目前看来,这些政策实施的阶段效果不如预期,东北三省的经济增长速度较低、大量人口外流、吸引外来投资困难等现象还比较突出。地方政府官员普遍具有较强的“等靠要”思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突出,制度性交易成本种类多且高,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下降。至今,东北三省仍然面临着比较突出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而学术界对破解东北振兴发展问题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很难达成共识。
其次,产业或资源衰退地区遇到很大的转型发展压力。随着要素成本上升、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以及新冠疫情冲击,我国有些地区出现了产业衰退、人口外流、需求疲软等现象交织在一起的困境,优势传统产业开始萎缩、凋敝,新兴产业尚处于招商、培育阶段,地方政府和经营主体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比较茫然。同样,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有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出现了优势传统产业和接续产业大面积衰退的现象,地方政府负债维持社会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转;而且,在“双碳”目标的倒逼下,这些资源枯竭型地区要打破资源依赖的产业路径进而实现“换轨”发展,具有很大的转型难度和很高的不确定性。
(三)区域政策的弊端日益显现
经过多年的实践表明,我国区域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效果不及预期,而且还出现了要素扭曲加剧、区域无序竞争、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等负面影响,这些弊端迫切需要区域政策加快转型创新。
第一,面向特定地区倾斜的区域政策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
中央制定区域政策的初衷是弥补区域经济发展中市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地方,特别是市场失灵或不足领域。而现实中,我国现行的区域政策具有特惠的倾向,对特定的地区予以税收、土地、投资等特殊政策支持。这些特殊政策很容易阻碍要素从低效率部门或地区向高效率部门或地区流动,极易产生严重的要素市场扭曲,进而形成比较突出的资源误置现象,也使得低效率企业无法正常市场出清。并且,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能够有效评价区域政策合理性的标准,从而导致区域政策长期以来出现了泛化使用的现象,各类区域政策叠加带来的结果就是产生了支离破碎的地方化市场,增加了产品或要素流动的成本。
第二,增长导向型区域政策不利于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格局。
现行的区域政策因缺少比较充分的事前论证和模拟分析,有些政策强化了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导向,以至于这些政策进入实施环节就会导致利益增进地区和利益受损地区并存,这两类地区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在市场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下难以形成有效的优势互补的地区间分工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的区域政策常常具有明显的旨在激发地方经济增长活力的导向,于是容易诱发地方政府走上为增长而竞争的道路,并伴随着产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布局建设的突出现象。而这类现象的长期存在既破坏了国内大循环的条件,又严重侵蚀了经济增长的效率基础。
第三,区域政策不恰当实施不利于形成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我国现行的区域政策普遍具有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目标追求,原本是能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然而,在实践中,我国长期将区域战略和区域政策混合实施,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特殊类型地区都有机会成为中央叠加实施区域战略和区域政策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地区一般有较为优越的发展条件和环境,区域战略和区域政策混合实施能为其带来的实际效果通常要好于特殊类型地区。换言之,区域战略和区域政策混合实施往往不是缩小了区域发展差距,而是可能扩大了区域发展差距。从这个角度看,长期以来区域战略与区域政策混合实施的做法可能造成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加突出,从而不利于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四)人口分布极化与土地空间约束带来新的挑战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大幅提高,我国人口和土地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分布极化现象加剧了区域发展的“马太效应”,土地空间约束趋紧使得区域发展面临更加艰巨的挑战。
人口分布极化加剧了区域分化态势。越来越多地区处于本地户籍人口外流、常住人口净减少的状态,而经济实力强、市场活跃度高的地区仍是大量外来人口的流入之地。并且,随着人口向优势地区集中的态势愈加明显,人才短缺与人气不足并存进一步加剧了人口外流地区的经济衰退。人才不足弱化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降低了商品消费、住房投资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这两方面力量相互叠加使得人口流失地区进入恶性循环的发展困境。可见,随着人口负增长时代的到来,人口分布极化加剧将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区域经济发展遇到日趋增大的土地空间约束压力。随着“三条红线”划定,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约束条件初步具备,这种形势无论是对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将形成较大的挑战,以地生财的传统发展模式必将受到极大的抑制。当建设用地控总量、优存量的发展思维还没有形成时,长期以土地扩张谋求经济高增长的传统发展路径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根本性改变。而在没有相应的过渡性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如果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形势变化,将不得不面对较大的财政压力,这种状况也极可能引发地方债务危机。发达地区虽然可能遇到较小的财政压力,但也会遇到存量空间调整难、成本高的问题,进而使得引进的产业项目落地难、成本高问题更加突出。
(五)新变局新技术正在深刻影响区域发展格局
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处于历史性的关键节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蓬勃发展,这些变化加剧了大国之间的博弈和激烈竞争。新变局新技术正在推动区域发展格局进行适应性调整,也必将对产业布局、要素流动、区域利益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成为重塑我国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力量。逆全球化、中美关系、俄乌冲突等趋势或事件不仅延缓了全球经济复苏的进程,也增大了全球贸易与投资的不确定性。这种态势会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国际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产生深远的影响。理论上,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资都会影响一国的区域发展格局,也会影响一国的各地区收入分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水平较高,受新变局的影响较大,出口减弱和利用外资减少势必导致地区经济增速放缓。而内陆地区虽然对外开放水平较低,受新变局的影响较小,但其与东南沿海地区存在较强的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极易受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形势的影响。可见,在这种情形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推动区域经济格局调整,其影响结果还不明确。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可能加速区域分化。一方面,这些新兴技术不仅能够改变我国各地区的比较优势,还能够推动我国重大生产力布局的调整。数据作为新的要素,具有复制成本低、外部性强、传输即时性好等特点,正在改写典型的区域经济增长形式。这意味着拥有丰富劳动力资源的地区可能丧失低成本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而拥有新兴技术优势的地区则更有机会集中更多的财富资源,从而可能扩大区域发展差距。另一方面,新兴技术将改变劳动力的就业和收入,进而影响区域发展格局。更多智能设备和技术工艺的应用必然导致工业企业用工数量大幅减少,人工智能技术对服务业就业人员的替代效应也开始显现。换言之,随着新兴技术应用趋于成熟,发达地区承受来自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压力减弱,其竞争优势增强,因而可能拉开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
三、实现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建议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深刻认识和蓝图设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基本特征,而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针对当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中央和地方都应立足实际情况,既要从问题症结出发,又要锚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采取精准有效的举措进行应对,以实现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
(一)精准施策应对大国区域分化态势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造成区域分化的核心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北方地区的营商环境,促进省域内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有效遏制区域分化势头朝着不可逆、不可控的方向演进。
第一,以营商环境升级增效为突破口,改善北方地区有关省份的发展环境。
中央有关部门应把北方地区有关省份列为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对象,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协力推动营商环境取得实质性改善,及时纠正地方政府改善营商环境懒政怠政行为。有关省份要按照“企业出题、政府答卷”的思路有针对性地提升营商环境,梳理出营商环境升级增效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建立企业投诉即办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窗口公众点评,建立与公众点评结果相挂钩的工作绩效奖惩机制。汲取企业家“雪地陈情”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处置营商环境恶性事件引发的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因地制宜调整、完善“强省会”战略。
针对省会城市急速扩张、大城市病日益突出等情况,有关地方要适时优化或退出“强省会”战略,推动省域产业和人口优化布局,推进以省会城市为中心、半小时通勤的都市圈建设,提高省会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条件的省份可选择1-2个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着力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赋予其与省会城市大致相当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而形成优势互补、多中心支撑的省域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抓住重点“问题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
抓住“问题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通过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等途径开辟振兴发展或转型发展的道路,进而逐步摆脱发展困境。
第一,以中心城市为主战场,深入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
中央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率先在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等中心城市试点先行,聚焦科技创新、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对外开放、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谋划建设新质生产力改革试验区。试点城市率先实施与市场用工接轨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国有企业合同用工制,引入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打破体制内的“铁饭碗”。试点城市原则上取消落户限制,有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申请落户即办,无房户可落到“公共户”,积极为外来人口提供更加宽松便利的落户条件。
第二,重塑区域比较优势,引导产业或资源衰退地区差异化转型发展。
中央有关部门应邀请社会智库深入研究产业或资源衰退地区的评价识别与振兴发展,报送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分类,引导不同类型产业或资源衰退地区客观分析自身的优势条件,把线下旅游资源转为线上数字资源,把能源优势转为数据优势和算力优势,把各类资源转为场景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现代农业、智能装备、清洁能源、大数据等特色产业,创新招商方式,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三)建立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评估的区域政策体系
从目前的政策弊端入手,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着力推进区域政策体系实现基础性、突破性、实质性转型创新,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评估。
第一,确定区域政策实施的单元。
中央有关部门应借鉴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做法建立覆盖全国国土空间的标准区域体系,将乡镇作为区域政策实施的基本单元,按照合并同类项的思路界定不同类型区域的范围,以便为区域精准施策提供适宜的空间尺度。同时,以标准区为基础,建立覆盖全国国土空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智能分析平台,收集各级政府关于人口分布、土地利用、交通网络、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治理、经济社会统计、社会治安等领域的数据信息,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支撑。
第二,明确区域政策的对象、适用条件和差异化的政策工具组合。
中央有关部门应从体现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公平出发,明确区域政策对象是难以自主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发展困难地区。同时也应认识到,区域政策不是一种有困难就施助的“慈善工具”,而是在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可列为区域政策的支持对象:一是社会稳定风险较高,可能产生社会动荡;二是人口流动不畅,“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问题突出;三是区域发展功能具有重大战略价值,但发展起步比较困难。在此基础上,应因地制宜设计区域政策。如果把“区域政策”视为一个政策篮子,那么就要针对实际情况,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社会政策等类型政策中选择合适的“政策工具”组合放入这个政策篮子。同时,由于我国国土空间很大,区域发展问题及其症结具有高度的差异性,“空间”又不是可以流动的要素。所以,针对不同地区,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差别化、动态化的区域政策是确保政府有效介入、干预区域发展的基本条件。
第三,建立区域政策审查、实施、评估和退出机制。
在政策获批实施之前,中央有关部门应建立区域政策审查专家委员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政策的合规性、科学性、公平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对那些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上位政策或规划等相抵触的表述,应及时调整有关内容。在政策付诸实施阶段,应建立政策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持续性的“合力”,以破解政策实施的“木桶效应”。在政策实施中期和末期,应邀请第三方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和全面的评估,及时为中央决策提供服务支撑。同时,当区域政策实施效果欠佳或不具有实施意义时,应果断“踩刹车”,推动这类区域政策及时退出,避免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四)提高人口、土地等要素的空间配置效率
优化要素空间配置,减少要素空间错配,降低要素配置扭曲程度,在体制机制创新中持续挖掘要素配置提升的潜力,提高要素的空间配置效率。
第一,促进人口更加充分流动。
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取消各级政府长期形成的以户籍为基础的居住、消费、就业、教育、养老等歧视外来人口的制度性安排。鼓励地方政府探索以常住人口规模为基准,统筹配置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引导各地把外来常住人口纳入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覆盖对象,积极为其融入当地发展提供价格较低的公共租赁住房,改善外来人口的居住条件。把提高人口素质作为引导人口充分流动的重要途径,适当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提高普通高校录取率,适当扩大应用技术大学的办学规模,培育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科技创新在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的作用,鼓励科技企业与优质中小学校、三甲医院等机构合作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新兴业态。
第二,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因地制宜探索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机制,建立供需精准匹配、高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实施“标准地”供应升级版,赋予“标准地”更完整的政策包,推动实施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亩均论英雄”的评价机制。鼓励各地深入探索建设用地零新增的发展模式,把厂房集约利用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范围,实施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再开发等工程,推动城中村、棚户区、城区老工业区等存量空间更新改造,挖掘建设用地的空间。大力引导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发展,取消以户籍作为农村自建房的基本条件,试行农村居住证制度,探索农村商品房开发建设模式,改善农村社区居住环境。
(五)在应对新变局新技术中谋转机、抢新机
洞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机会,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积极推进新技术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的增长点。
第一,在应对新变局中主动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针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垂直布局的趋势,中央有关部门应引导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鼓励东部省份到中西部设立飞地园区,探索共建共享的合作发展模式。优化调整重大生产力布局,在食品药品、军工产品等领域要依托都市圈自成产业体系,推动“东数西算”工程重点项目的区域布局。深化税收分享、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备案、省级统筹、协议落实”原则推动跨省合作的产业转移项目利益共享,探索属地征收、交足中央、余留可转的税收分享机制,建立属地统计核算、两地分享的机制,使产业转出地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能够分享产业转移项目的税收收益和增加值数。
第二,抢抓新技术带来的产业转型升级机会。
抓住数字技术对产业体系重塑的机遇,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探索发展产业布局新形态。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人口大省要抓住人口资源优势,以场景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开拓社会消费、工业生产、矿业开采、技术研发等领域的新场景,实施场景招商,吸引头部企业布局,带动主题场景相关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能源大省也要利用低成本的能源优势建设大数据中心、数字中心、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把能源优势转为数据优势和产业优势,实施数据招商和算力招商,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新业态。实施数字赋能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应用,降低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走过了从理念到实践、从政策到战略,逐渐摸索、认识和把握规律的过程。区域协调发展是大国崛起、维护国家稳定的关键之举,是我国巨大人口规模和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协同发挥的有效途径,对顺利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和如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扎实推动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围绕突出问题和主要挑战攻坚克难,使区域协调发展的显著效果能够顺利地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持续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有利条件,努力为早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基础。
注释从略,请参阅期刊纸质版原文。
叶振宇.新时代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阶段成效与难题应对[J].江西社会科学,2024,44(07):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