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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在进一步扩大开放中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2019年04月10日来源:《光明日报》2019-4-9    作者:张其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新的工业革命将深刻重塑人类社会。我们既要鼓励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也要关注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挑战,加强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重视教育和就业培训。我们既要立足自身发展,充分发掘创新潜力,也要敞开大门,鼓励新技术、新知识传播,让创新造福更多国家和人民。”当前,全球经济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转换的主要方向之一是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发挥其对传统经济的引领、带动和改造作用。就中国而言,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扩大开放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数字经济是一种以新技术、新产业为支撑的经济。经济增长理论一般将经济增长的源泉归结为资本、劳动、技术等因素,与传统经济相比,影响数字经济成长的资本、劳动、技术等因素具有新的特点。

一是资本要素具有新的特性。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时代,资本表现为物的被动的特性,是人类征服和改造的对象,第三次工业革命虽然带来了数字化制造和生产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为“物”的特性。第四次工业革命将实现全过程、全领域的智能化。何谓智能化?智能化与自动化的区别在于,前者有自主学习的能力。随着智能化的发展,资本会因而获得“生命”,因此在智能化时代,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就不仅取决于资本数量的多寡,更取决于资本具有何种类型的智能和何种质量的学习能力。

二是劳动者的地位出现新的变化。就业市场上的竞争,不仅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还会表现为人力资本与智能机器人的竞争。人与机器的竞争,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发生时已经出现,第四次工业革命却使人与机器的竞争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这种竞争不仅体现在体力劳动上,而且还会出现在脑力劳动领域,机器不仅可以替代人的“手”,而且可以替代人的“脑”。

三是创新将呈现出多点、多处、多国、多层次的分布式创新特征。数字经济条件下,全球创新的速度将大幅度提高,新技术的产生、扩散、拓展速度将空前增加,对技术进步的方向的预测难度也空前加大,这些都要求人类利用和学习新技术的能力有一个大的提升。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具有全新的特点,大量的创新由过去的采摘果实类创新转向重组式创新,创新速度大幅度提高。在采摘果实类创新模式下,一项新的通用技术出现的初期,因为技术不成熟、应用范围有限,收益只能是涓涓细流,当通用技术得到提升、扩散后,其收益将变成滔滔洪流,随着技术扩散潜力消亡,收益又将复归为涓涓细流。重组式创新就好比育种时将现有植物进行杂交,产生新的品种,这些品种将作为新的品种进入原有品种库中,如此循环往复,植物的品种将会越来越多,呈现出指数化的增长。以重组式方式进行的创新,创新速度大幅度提高。数字技术的发展为重组式创新提供了极大便利,推动着创新范式从采摘果实类创新向组合式创新转变。

资本、劳动以及技术创新的上述新特性,决定了数字经济将是一种终身学习型经济,提升社会的学习和创新能力将成为一个国家是否能在经济竞争中赢得优势的关键。影响这种能力的因素虽然很复杂,但一个国家可利用或动员的知识资本存量无疑具有决定性作用。加强国际合作,同时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知识资源池,是扩大一国可利用的知识资本存量的最有效办法。而且,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最大特点是重组式创新,这一创新模式为中国加强国际合作开创了新空间,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产业升级带来的贸易摩擦,因此,从创新的视角来看,扩大开放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现实基础。我国的传统产业基础较好,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产业升级趋势明显。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竞争力研究课题组从全球化、创新能力、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等六个维度对全球22个国家进行综合比较后发现,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虽然在一些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上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但已经有了一定基础,总体上位居第二方阵。近些年来,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相继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科技前沿已占有一定地位。

上述优势为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实现双向开放提供了基础。第四次工业革命将重塑全球产业分工格局,全球产业分工将从产业链式分工逐步转向网络式分工,过去那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脑体分工将会被逐步打破,发展中国家依靠低劳动力成本进行国际竞争的优势将会大大弱化,发达国家在全球创新中的领导力、引领力将会被削减。中国在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这一变化,遵循这一规律,坚持双向开放战略,同时利用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知识资源,提升学习的比较优势,一方面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合作,共同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地位,可通过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伙伴关系的方式,使创新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并提升其参与发展数字经济的积极性。

以扩大开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我国虽然面临有利的形势,但也不是没有挑战,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开放是一次全方位的开放,不仅包括制造业,也包括服务业,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就是如何在国际竞争中不断提升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当前服务业内部各行业中,与商品直接相关的服务出口和建筑业出口所占比重最大,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知识创造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意味着,我国的服务业发展虽然出现了有利于提升学习与创新效应的力量,但强化服务业的学习与创新效应的任务仍然艰巨。与第四次工业革命相关的服务业,其学习效应强,要通过加强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来增强其学习与创新效应。教育、研发等行业是知识创造性行业,要特别重视增加教育投资和研发投资的激励,在研发投资中,要特别重视基础研究,因为基础研究是对学习方法的学习,对其他类型的学习具有杠杆效应。

第二,发达国家制造业地位的下降,会使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竞争更加激烈。西方国家在过去100多年里一直是世界制造业的引领者,制造业也是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全球产业分工的转移以及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发达国家制造业的竞争力受到挑战,其工业品在全球出口额中的比重日趋下降,导致其创新能力和经济的总体发展能力下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西方发达国家提出重振制造业,其用意在于通过重塑国家竞争优势,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振兴经济,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其国际市场占有率近年来虽有趋稳迹象,但仍未显示出强劲反弹势头。为了振兴经济,一些发达国家不仅通过国内经济政策吸引更多的资本回流,而且还寻求通过国际竞争规则的重构来提升本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这会对中国开展与发达国家的数字经济合作造成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这种挑战,一方面要推动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改革进程,推动建立更具包容性、更有利于数字经济潜力发挥的贸易规则与机制;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作用,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积极开展数字经济发展合作,实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对接,共同培育新市场,开发新技术,推动各个国家的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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