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口产品质好价优、内销产品质次价高的现象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归纳起来,这些耐人寻味的现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同一家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外销品质明显比内销高一个档次。二是部分国际品牌在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搞“双重标准”。三是部分优质商品在中国生产,却不在中国市场销售。
一、内外销产品质量差距显著的主要原因
(一)内销产品质量标准偏低
作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我国部分产品的国内标准相对国际标准明显偏低,有些标准长期“原地踏步”,甚至二三十年不变,严重落伍。低标准产品充斥市场,势必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市面上经常出现的“外贸尾单”实际上很多是外贸次品、瑕疵品。而国内消费者相信出口产品质量比内销产品质量好,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商品比国内商品品质有保证,也是因为相信出口产品执行的是欧美等国的标准,国外销售的商品有着比国内商品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品质要求,更值得信赖。国内产品质量监督方面执法不严,客观上也鼓励了一些企业特别是国际大品牌在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搞“双重标准”。在国外守规矩的国际品牌,到中国市场变成“坏孩子”,主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
(二)高品质消费需求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中国制造业拥有庞大而多层次的国内新兴市场,具有规模大、潜力大、差异化等特点。在消费市场上,中国发达地区像美国和欧洲,落后地区像非洲。由于低收入人群消费水平偏低,求廉型消费仍占多数地位。这部分消费者对价格最为敏感,对质量不做太多要求,达到“物有所值”即可,与品质消费有相当大的距离。质低价更低产品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有较大市场。中高收入人群虽然增长迅猛,但占比仍然有限,且主要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很多领域的高品质消费需求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三)企业竞争过度依赖价格手段
海量低端需求的客观存在与企业在技术、品牌等方面核心能力的先天不足,决定了竞争手段的原始单一,不得不重度依赖低成本竞争。低成本竞争导向沿价值链向上游传递,不可避免地带来整个链条质量自我约束的软化,扭曲企业的产品决策。企业在为国外品牌代工时,对方一般对产品出厂质量设定较高标准,代工企业则按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如果为国内经销商代工,对方往往更在乎价格,而若价格过低,就可能牺牲质量,在用料、工艺等方面有一定缩水。此外,价格竞争大受青睐还与市场竞争失序、企业创新得不到足够保护与激励有较大关系。良好的竞争秩序,能使质优价高成为市场竞争常态,形成质量品牌优胜劣汰效应,也有利于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欲望。反之,则会极大抑制企业依靠质量和品牌取胜的动力。
(四)代工模式下中国制造与中国市场被割裂
垂直分工下的国际产业链一般由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主导,以制造加工环节为分界点分为产品研发、制造加工、流通三个环节。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我国企业在发展形态上大多属于“橄榄型”,即按照合同完成订单生产获得收入,既不负责研发,也不承担市场销售的风险。这些在中国制造出来的产品是否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也就与它的制造企业无关,而是由代工生产的委托方所决定,是其全球市场策略的内容。因此,中国制造的优质产品在国内买不到的情况,再次凸显了中资代工企业在国际垂直分工体系中被束缚于产业链低端、中国制造与中国市场被割裂的残酷现实。
二、缩小内外销产品质量差异的思路和对策
从本质上讲,内外销产品质量差距显著,是我国消费品市场仍处于亟待发展完善阶段的特定产物。它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下实体经济急需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提高、完善产品质量标准,让内销标准向外销看齐
作为世界制造大国,中国缺的不是优质产品的制造能力,而是生产优质产品的动力机制。只有把内销产品质量的标准提上来,才是缩小内外销产品质量差距的根本解决之道。为此,首先,要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国内外标准比对,加快把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引进、转化到国内,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其次,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优势企业成为国际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第三,建立全国统一的合格评定制度和监管体系,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采信机制,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生产者、认证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并传递质量信任。
(二)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校正竞争的劣汰机制
在竞争失序的市场环境下,供需双方是难以建立质量信任的,所谓创新产品和服务只能是“空中楼阁”。如果企业在内销市场也面临与外销一样的违规违法代价,必然在主观上会增大自律的主动性。因此,产品质量监管和维权体系必须由侧重生产端向侧重消费端转变,同时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在食品、旅游等重点行业,针对“一次违法被罚、换身行头继续”等现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处罚责任具体到人,并通过全国联网的信用记录等方式“,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对恶性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法律上规定其承担“加重民事责任”或“惩罚性民事责任”,明确加重或惩罚赔偿的幅度。也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仲裁庭,以行业自律形式为消费者维权,拒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施以“市场禁入”的严惩。
(三)着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当前,要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首先,要积极扶持帮助企业完善质量基础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等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其次,推动建立新的质量工程技术人员人才评价制度,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第三,鼓励各类相关企业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四)引导和鼓励企业质量创新,赋予质量创新以更大推动力
质量创新是指通过技术、管理和文化等多种方法,实现产品固有特性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从而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首先,要引导企业家充分认识质量创新在企业战略发展中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在这方面,可以考虑采取政府通过补贴的方式让企业家参与这样的培训,提升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其次,鼓励企业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功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质量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鼓励企业优化功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外观设计、人体工效学设计,鼓励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提高产品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改善用户体验。第三,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刘勇.外销质好价优、内销质次价高的成因及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2020(0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