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意见》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战略指引,更是系统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宣言书。《意见》的出台可以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与现实情境两个方面深刻理解其政策逻辑与战略指引。
1.《意见》明确民营经济的功能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位不断强化,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长到2022年的4700多万户,10年间翻了两番多,民营上市公司数量突破3000家;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2年的5家增加到2022年的28家。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名正言顺”。《意见》肯定了民营经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首次明确了新时代民营经济的功能定位,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以及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第一,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上述五个层面的关键特征,决定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加快实现的进程中具有重要使命。首先,民营经济为解决人口规模巨大的高质量就业提供“源动力”。数据显示,中国有超过1.5亿个市场主体,90%以上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背后承载着数亿人的就业创业。据《中国统计年鉴(2020)》相关数据,2010—2019年,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等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人数增长缓慢甚至绝对减少,而民营经济单位每年创造了数百上千万的就业机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必然产生高质量就业,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压舱石”。2023年,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2)》指出,我国民营企业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贡献税收、创业创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公益慈善等方面努力作为,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的作用日趋显著。最后,民营企业积极推动绿色创新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催化剂”。企业不仅仅是市场主体,更是创新主体与社会主体。以民营企业为创新主体与社会主体,加快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与低碳发展,成为民营企业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加快实现的“催化剂”。2023年2月,全国工商联首次出版发行的《中国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报告(2022)》显示,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行动,落实“双碳”目标,约30%的民营工业企业编制过“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相关实施方案,近四成高耗能行业民营企业盈利能力和节能环保投入稳步提升,同比上升5%及以上,显现出民营企业在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积极实践。
第二,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以及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所有制层面,经济高质量发展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民营经济。这意味着,在产权层面,高质量发展涵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意见》再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是进一步明确党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逐步扮演创新的“强引擎”,民营企业创新动力与创新成效呈加速态势,有力支撑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截至2021年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达4762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80%;全国工商联《2022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创新状况报告》显示,2021年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1.08万亿元,占全国研发经费投入的38.58%,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50.16%;且平均研发强度3.00%,比全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0.56个百分点,54.7%的企业具备高技术、高成长、高价值属性。特别是自新一轮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虚拟现实等新一代数字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在整个经济形态层面,形成了以数字技术为底层技术基础的全新经济形态与产业业态。而在这一全新的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民营企业成为平台经济的主力军与重要创新主体,绝大部分大型平台企业如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美团、抖音等是民营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平台企业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突出表现为平台扩大就业、注入数字创新新动能、拓展消费场景与实现消费升级等诸多方面,为加快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注入生生不息的“平台力量”。
2.《意见》深刻根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情境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以及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不仅契合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更是深刻根植于当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现实情境,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植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身份”准入情境。“两个毫不动摇”再次重申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合法性地位。但在民营经济现实发展进程中,民营企业存在难以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市场资源获取地位“不平等”,在产权保护、行业准入、银行贷款、上市融资、产业政策支持、创新政策支持、政府监管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与国有企业差别待遇或者隐性变相差别。如,民营企业获取资金要素的成本往往高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普遍高于国有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企业贷款利率为4.61%,而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为5.26%,显著高于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特别是在涉及国计民生的垄断性行业,与国有经济相比,民营经济发展由于“身份”不同,受到的行政制约和政策制约依然较为严重。《意见》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涉及的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部署,为着力破除民营企业身份歧视、要素歧视以及规模歧视等系列“身份”障碍提供制度基础。
第二,根植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升级情境。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获得了充足的市场条件,依靠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劳动力成本优势为民营经济从小变大奠定了基础,但整体上存在“大而不强”与“大而不优”等突出问题。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部分民营企业习惯于“市场换技术”的旧有发展模式,忽视自身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在外向型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整体上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对我国开展系列“脱钩”措施,逆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较为严重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意见》围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现代公司治理制度、融资支持以及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政策部署,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知识等新型生产要素升级,提供政策支持。
第三,根植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提振情境。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受市场需求乏力、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的影响,在世纪疫情消散后,宏观经济运行依然面临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未来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信心衰减的系列风险,突出表现在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不足,民营企业近年来投资意愿萎靡,投资规模下降,呈现出不敢投资、等待投资与观望投资等多重现象。国家统计局7月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2%。《意见》一方面明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在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方面明确提出系列政策部署,涵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全面提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提供战略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