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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基于能源电力央企的分析

2025年09月15日来源:《企业经济》2025年08期    作者:袁惊柱

摘要为应对全球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挑战,我国亟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此形成新质生产力。本文基于动态能力理论,构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问题—路径—政策”分析框架,聚焦能源电力央企进行,研究发现: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占优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市场感知能力受限,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知识学习能力偏弱,内部赋权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的沟通协调整合能力不足,整合社会资本和上下游供应商的社会网路能力不强等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能源电力央企可加强以上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同时,在政策层面,需要深化产业融合趋势下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监管考核机制改革,完善增强能源电力央企技术策源地战略功能的政策体系,支持能源电力央企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机制建设,以整治“内卷式”竞争为抓手打造良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能源体系;企业动态能力;新质生产力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煤炭战略功能定位与测算”(项目编号:23BGL014);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产业经济学)项目(项目编号:DF2023YS24);中国社会科学院智库基础研究项目“完善推动新能源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ZKJC250804)。

 

一、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将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为新能源等九大领域以来,我国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视程度持续提高。2023年5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会,指出要全力以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9月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强调,要“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4年7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明确提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

能源电力央企作为国有资本的中坚力量,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在“双碳”目标实现和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能源电力央企加快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可以引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国家能源转型,还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技策源地、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主力军的战略作用,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深度转型升级。

当前,有不少研究关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路径,越来越多的研究也开始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视角探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但基于主体视角,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问题和路径还未有深入研究。因此,本文基于能源电力央企的主体视角,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的要素特征,剖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角度,探索更好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路径和政策。这不仅有助于揭示企业动态能力对新质生产力的赋能机制,而且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完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更有效地发挥中央企业的战略保障和技术创新策源功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现有的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动态能力和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分析;二是企业动态能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作用;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质生产力的关系分析。

(一)动态能力和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分析

动态能力理论是企业应对变化的外部环境整合内部资源要素进行流程、领域重新配置的战略管理思想(Teece等,1997;Eisenhardt和Martin,2000),是指导企业如何在持续变化的环境中动态获得稳定竞争力的重要基础理论,包括技术创新动态能力理论等(熊胜绪等,2016)。其理论维度包括市场导向的感知能力、组织学习的吸收能力、社会网络的关系能力和沟通协调的整合能力(罗珉和刘永俊,2009)。企业动态能力是否能有效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取决于各个维度上的企业动态能力能否同时满足新质生产力的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内涵特征、新型要素特质、客观经济规律和新质生产力体系需求(周文和许凌云,2023;刘伟,2024;任保平,2024)。即:企业是否具有辨识发展新产业市场机会的能力,是否具有取得、消化和利用新技术创新知识的能力,是否具有整合社会资本和上下游供应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有沟通协调企业各部门和整合企业资源进行灵活性战略调整的能力等。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首先,企业需要具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导向的感知能力,从而选择占优领域进行布局;其次,企业要具有组织学习所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知识的吸收能力,及时进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再次,企业要具有沟通协调企业内外部资源的整合能力,从而适应所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最后,企业要具有整合社会资本和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社会网络能力,以提升企业的产业链系统集成配套能力,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动态能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作用

企业动态能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作用分析主要集中在机理和路径方面,即分析在新形势下企业适应性动态能力的培育机理,以及企业通过动态创新能力提升绩效和构建竞争优势的路径,其中,企业动态能力的影响因素、企业动态能力与企业绩效之间的中介效应是重点研究内容。

在新形势下,企业会加强动态能力培育,试图在新兴产业中获得好的企业绩效。如对于跨国公司,创业管理和变革型领导是企业动态能力的重要方面(Teece,2014)。在绿色化、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企业会培育适应性动态能力。如宋阔(2024)的研究表明,企业在绿色化转型背景下会提升绿色认知,加强自身绿色资源获取与整合能力;赵巧芝等(2025)对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企业动态能力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企业在短期会培育整合、配置及运用资源的能力,在长期会培育创新变革的感知、抓取及转化能力,其中国有企业具有相对强的适应性动态能力。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复杂环境中,影响企业动态能力的因素有很多,创新能力是其中的一个重点;如焦豪(2011)的研究表明,不论是利用式创新还是探索式创新,都有利于企业动态能力提升企业绩效。Teece(2007)的研究也表明,创新是企业维持卓越绩效所需的重要能力;Rotjanakorn等(2020)关注了动态能力和公司绩效的中介因素,研究表明创新能力是提高动态能力和增强公司绩效的重点中介因素。吕建中(2023)对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存在“耐心资本”等监管考核挑战、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不足、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高、原创技术策源地功能不突出、促进集群化发展和创新生态优化的牵引作用不强等主要问题,应该从这几方面着力提升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质生产力的关系分析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如洪银兴(2024)认为,新质生产力包括新科技、新能源、新产业和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深度融合的一种产业形态,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一种途径和方向。沈梓鑫和江飞涛(2024)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剖析新兴产业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形成的机制逻辑,认为促进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创新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重要动力。焦方义和张东超(2024)认为,技术、产业和生产力之间存在循环迭代关系,应该加强劳动者知识化、生产资料数智化、产业组织集群化、科技革命和产业发展融合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

(四)研究评述

尽管现有研究对企业动态能力和新质生产力理论、企业动态能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质生产力关系进行了系列探索分析,也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上形成基本共识,但没有形成企业动态能力与新质生产力有机衔接的理论逻辑框架,没有考虑不同企业的异质性对企业动态能力和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冲击,也没有考虑不同行业的技术经济和规制特征。因此,亟需构建特定行业重要类型企业主体的企业动态能力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分析框架,来弥补这一空白。能源电力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战略产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加快新型能源体系进程,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而且能为产业结构绿色低碳深度转型升级、“双碳”目标等实现提供重要支撑。其中,新型能源体系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至关重要。央企作为国有资本的中坚力量,其所具有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最强,因此最能发挥新技术研发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坚的引领作用。基于此,本文以能源电力央企市场主体为对象,构建企业动态能力赋能新质生产力的“问题—路径—政策”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重点剖析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面临的主要问题,探索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边界与行业边界,提出促进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可行路径和政策建议。

1 企业动态能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分析框架

 

三、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下,能源电力央企积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目前已经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上具有一定发展基础,但同时存在着企业占优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市场感知能力受限、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知识学习能力偏弱、企业内部赋权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的沟通协调整合能力不足、企业整合社会资本和上下游供应商的社会网路能力不强等问题。

(一)占优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市场感知能力受限

能源电力行业的原有经营规制和新兴产业的经营规制一起构成了能源电力央企布局新兴产业的经营规制,约束了企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范围,打破了社会责任与经济收益的平衡,使得能源电力央企难以按照产业距离和生命周期原则进行最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在绿色化、数字化新技术应用的推动下,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得原有的产业边界逐渐模糊,以传统产业的考核方式来管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难以与其技术经济特征相适配。这两方面使得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感知能力受限,不能进行占优领域的布局。

1.经营规制约束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

能源电力央企一般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在进入竞争性领域时,存在较强的进入规制。特别是电网环节,由于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其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延伸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着较强的进入规制,如南方电网向上游环节布局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电源项目,或向下游布局电力装备、设备等高端装备生产制造项目,均面临着较严的进入限制和审查。能源电力央企的安全兜底、运营兜底等非经营性社会责任与相匹配的经营性收益之间的不平衡,不利于企业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方式完成社会责任的履行。如电网企业必须承担急难险重情境下的电力安全保供责任,却不能进入电网装备制造等相关领域布局和获得回收容量成本的容量收益。尽管能源电力价格市场化的政策不断完善,但价格规制问题仍然存在,不同类别的电力成本价值难以完全传导,不利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如煤电、气电、新能源电力的价格没有完全体现其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成本价值,其中环境成本价值尤为突出。

2.考核体系不符合新业务技术经济特征

绩效考核周期相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周期偏短。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绩效考核周期以短期(1—3年)为主,中长期考核机制缺乏,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周期相对较长,如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有17年左右的发展历程,但仍处于成长期,短期内盈利企业占比偏低,需要长期的绩效考核机制来适应其行业技术经济特征。规模化增速考核相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产业化程度偏高。央企规模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速考核较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技术水平产业化程度相对不足,如央企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要达到35%的考核目标,据年报数据显示,国家电网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仅为2.9%,完成考核目标挑战巨大,容易导致企业在相同成熟产业化的技术路线上进行同质化布局,催生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低技术水平产能过剩问题。如:光伏产能利用率不足70%,动力电池总体产能利用率不足40%,储能电池产能利用率不足50%,但钙钛矿光伏电池,安全零燃、长续航、超快充锂电池,长时储能等高技术水平产能仍不足。绩效考核偏直接经济效益,如投资年利润,忽略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发挥的战略功能和间接效益,如促进降碳减污、保障能源安全等。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知识学习能力偏弱

能源电力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领域不同,技术原理和技术产业化路线存在较大差异,在没有既精通能源电力行业,又专长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端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的情况下,能源电力央企要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面临系列现实挑战;能源电力行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发展需要打破传统能源电力系统技术的技术经济范式和产业化路径模式,而新技术的安全性、经济性、盈利性大多难以达到商业化推广标准,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这两方面原因使得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知识的学习能力较弱,不能发挥较强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1.能源电力行业与新兴产业交叉的领军人才不足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人才缺口大,不利于企业形成发展新兴产业的“人才池”,无法具备足够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能为企业进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产业化和技术路线选择提供有力的技术创新支撑,不能为企业进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提供正确的决策方向和有效的实施路径。据工信部预测,202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专业人才缺口为103万人,低空经济人才缺口100万人,人工智能人才缺口400万人,电力装备人才缺口909万人,高端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人才缺口450万人,新材料人才缺口400万人,航空航天装备人才缺口47.5万人,集成电路人才缺口30万人。如国家电网“三类五级”专家人数为1.14万人,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占总员工的比例为20.6%,但这些专业技术人才绝大多数为主责主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无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仅为2.9%。

2.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程度偏低

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的新型能源体系技术仍处于探索研发创新阶段,很多技术仍处于“无人区”,难以保障能源电力系统的基本安全性和经济性。能源电力央企技术策源地功能发挥不足,仍没有形成有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生态。如:2023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研发投入强度分别为1.05%和1.43%,远低于全国研发投入强度2.65%,且其研发投入主要集中于传统能源电力领域,在新型能源体系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研发投入强度偏低,联合创新少,尚不具有较强的支持产业创新生态构建的技术策源地功能。即使一些技术已经进行了商业化应用推广,但由于需要协同使用的技术仍不成熟,也难以同时保障其安全性、经济性和盈利性。如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显示,当新能源电量渗透率超过10%—15%后,电力系统的成本会快速增长,再加上特高压一成到三成的绿电输送低利用率问题和负电价、低电价问题,导致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的经济性较差。如:CCUS技术应用仍处于项目示范阶段,边际减排成本偏高,加装CCUS设施的燃煤电厂发电成本会升高约60%,发电效率会降低20%—30%。

(三)内部赋权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的沟通协调整合能力不足

企业以传统业务为主,要素资源主要配置于传统主业上,且集团公司与下级子公司之间已形成以传统主业为中心的稳定组织结构;新兴业务在企业布局中,规模小、占比低、部门话语权不足、要素资源缺乏,且没有明确的长期发展规划和长效投资机制。这两方面原因使得企业内部赋权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的沟通协调整合能力不足,难以形成传统主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互促的良好投资发展格局。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配置主动性和空间不足

能源电力央企存在聚焦主责主业的投资要求,且需要承担保障国家能源电力安全的供应责任。如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管理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发电企业需确保用电高峰发得出、顶得上,电网企业需保用电稳定,能源电力央企要在能源电力保供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将加强能源安全保供监管作为第一条,指出要督促有关能源企业落实保供主体责任。能源电力央企长期聚焦传统主业的发展,形成了稳定的组织结构和路径依赖,已经使能源电力央企形成了以传统主业技术经济范式为核心的发展路径,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三级子公司以此为基础形成了适应性的组织结构,形成以传统主业为核心的生产体系、创新体系和管理体系等。如国家电网公司在传统主业上已经形成总部部门、区域分部、省公司的组织架构,但没有形成专门的新兴业务部门,主要通过总部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缺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效投资机制

能源电力央企缺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技术等要素,即使资金要素充足,但也受限于投资收益等考核要求,耐心资本要素缺乏。如:南方电网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总利润规模大,2023年为248亿元,但投资主要集中在电网建设上,为966亿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的投资规模相对偏少,耐心资本更不足。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一般在集团公司层面设立新兴产业部门,但话语权相对较弱,尽管在二、三级子公司层面进行了一些领域的探索布局,却未形成与传统主业相当的适应性组织结构。企业缺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效投资机制。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公司均出台了指导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但由于均处于探索布局阶段,故没有编制长期发展规划,难以形成长期发展机制。

(四)整合社会资本和上下游供应商的社会网路能力不强

新能源等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自律不足,市场主体多,且集中度低,“内卷式”竞争较严重;新兴产业业务的应用场景不足,技术产业化和盈利模式不清晰,投资面临系列亏损风险。这两方面原因使得企业整合社会资本和上下游供应商的社会网络能力不强,不能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集成配套能力。

1.新能源等行业“内卷式”竞争严重

出口限制、国内同质性竞争双向挤压,导致新能源等行业的“内卷式”竞争加剧,使能源电力央企布局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环境趋紧。新能源等产品出口面临更加严峻的贸易保护主义限制,外贸需求收缩,产能过剩问题凸显,能源电力央企布局新能源等行业的空间有限。如美国、加拿大、土耳其对进口中国电动汽车分别征收102.5%、106.1%和40%的关税,巴西2026年征收35%的关税,欧盟在10%汽车税之上,针对中国品牌电动汽车叠加征收不同税率的关税,分别是:比亚迪17%,吉利18.8%,上汽35.3%,配合调查未被抽样企业20.7%,不配合调查企业35.3%。国内地方竞争性招商引资导致新能源等行业同质性布局严重,产业低技术水平规模化扩张普遍存在,在技术快速迭代的情况下,产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普遍存在,能源电力央企在高技术水平新兴产业上的布局将受到负面冲击。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发展不足,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企业往往因短期利益而使用价格战、掠夺供应链上游供应商等“内卷式”恶性竞争方式。如:光伏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存在明显的价格战,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上半年,有近40个汽车品牌实施了优惠、补贴或降价政策。

2.新兴产业业务盈利空间有限

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业务的应用场景发展不足,技术产业化和盈利模式不清晰,市场和盈利空间有限,能源电力央企布局新业务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大。能源电力央企在新能源等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产业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战略决策方向不明确,高研发投入进行技术突破后,能否享有技术先占收益,仍不明确。如:南方电网公司即使研发出了先进的电力芯片,也无法进行生产销售,获得市场先占收益。一旦进入市场,技术将很快被模仿,产品也会很快被替代,有限的盈利空间会进一步被挤压。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发展不足,技术产业化和盈利模式不清晰,能源电力央企布局新兴产业面临着投资收益低或亏损的风险。如:2024年光伏行业中的隆基绿能、通威股份等17家企业亏损了393.98亿元,新能源汽车行业中的领跑、小鹏、极氪、蔚来净利润均为负值。

四、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路径

为了坚定履行党中央赋予国资央企在新时代新征程的重大使命,能源电力央企应该加大在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的新型能源体系领域的布局力度,促进能源电力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以能源电力央企培育形成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为牵引,助力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

(一)加强适应国家和地方布局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感知能力

能源电力央企应该积极主动承接国家和地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上的政策实施任务,并推动新兴业务考核体系变革,加强适应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感知能力,选择占优领域,充分发挥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中的牵头、共同推进、配合推进、供给保障等作用。

1.在政策实施中充分挖掘布局空间

审慎把握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边界,遵从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禁入准则,管制业务单位禁止单独向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性领域延伸产业链,如单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国家层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落地方面,能源电力央企应积极完成国资委央企焕新行动方案中规定的政策任务,根据任务类型进一步细化完善任务实施方案,更加明晰能源央企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在地方层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落地方面,能源电力央企应积极深入参与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能源电力安全、能源电力系统应急能力建设、能源电力供给保障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等前瞻性领域加大布局力度,打造央地融合发展的新典型和新模式,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2.助力构建新兴产业考核体系

能源电力央企积极参与到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体系构建工作中,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积极反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使周期、增速、收益等方面的考核要求更符合新兴产业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性发展需求。一方面,要根据企业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定生命周期进行增速、绩效监管考核,如在幼稚期,应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的增速和绩效监管考核标准,而在成长期应提高标准,并重视对不同技术水平的差异化考核,在成熟期应进一步提高标准,重视对高技术水平企业的考核支持。另一方面,要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在技术经济特征方面的差异,如更高的技术和产业融合度,构建和完善更适配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考核机制。

(二)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知识的组织学习和消化利用能力

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能源电力央企在占优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知识学习,通过对新型能源体系新技术创新知识的学习和消化吸收,以技术自主研发创新和协同创新推进能源电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央企的技术策源功能,引领能源电力系统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1.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端交叉领军人才

能源电力央企应加快进行高端交叉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池”。一方面,能源电力央企应该重视自有人才培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培养一批后备人才和技术经理人;另一方面,能源电力央企应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端交叉领军人才引进力度,特别要重视对资深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的引进。

2.着力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能源电力央企应以能源电力系统绿色化、数字化技术创新为重点布局发展方向,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部署和完善创新链,并推动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如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应用,进行绿色矿山、智能综采平台、数字电网等建设;围绕绿电供给技术创新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上下游企业推动绿电生产、输配、消纳有效衔接,发展构网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零碳园区、负荷聚合商等;攻坚碳排放监测、统计、核算、交易的技术难题,深化碳排放交易业务,研发碳排放监测统计设备,建设碳排放数据核算和绿电交易平台,支撑碳排放交易,协助推动碳排放核算交易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发展碳计量、监测、数据中心、交易平台等业务,助力国家碳双控制度的实施;加大能源电力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的技术创新和场景培育,通过独立开展、技术参与、资金参与等多种方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与工业园区合作节能减排项目、分布式零碳园区,与工业企业合作绿电直供,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合作充放电业务,与芯片企业合作电力芯片及智能检修业务等。

(三)增强企业沟通协调赋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源重组能力

能源电力央企应该优化资金、人才、技术、数据、管理、政策等要素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配置,构建灵活的要素配置机制,赋权内部优化配置更多的主动性和空间,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效投资机制。

1.赋权新兴产业更大的资源配置空间

能源电力央企要有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就需对企业要素进行创新改造升级,赋权更多的要素优化配置主动性和空间,从而更好满足新兴业务的技术经济范式需求,如资金投入规模大、交叉性高端复合人才需求多、技术先进性和前沿性水平高、数据海量规模、管理多层次系统统筹要求强、政策支持力度需求更大等。能源电力央企应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共链强链,充分发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优势,打造一批“四链”深度融合的典范,全力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协同联动,加快构建现代数字绿色供应链,推动形成能源领域的新质生产力。

2.构建新兴产业长效投资机制

能源电力央企要建立形成持续投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效机制,编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短期和中长期规划,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效机制推动集团到二级、三级子公司的组织进行适应性改革。

(四)提升整合社会资本和上下游供应商进行产业链集成配套的社会网络能力

能源电力央企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企业利用主业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社会网络能力,促进主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互促,不断强化企业的产业链集成配套能力。

1.助力整治行业“内卷式”竞争

作为行业的头部企业,能源电力央企应积极参与行业的自律管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中持续助力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完善,杜绝价格战,禁止在低技术水平上进行大规模产能扩建投资,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差异化竞争,防治“内卷式”竞争问题,构建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助力完善能源电力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传统能源产业的国家标准,基于标准构建市场竞争机制,提高能源电力行业的进入门槛,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深度转型升级,以高质量的技术水平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如:加快推动光伏、锂电池等行业中低技术水平产能的市场出清,让高技术水平创新驱动型投资成为主体。加快推动“内卷式”竞争激烈行业的兼并重组,提高行业的集中度,鼓励企业以质量、技术等为重心进行差异化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保障企业技术研发的先占收益权益。

2.牵头打造新兴产业良好发展生态

能源电力央企充分发挥产业链创新链的链主、链长企业作用,牵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一个良好的生态。一方面,能源电力央企要充分发挥技术策源地等战略功能,在新型能源体系颠覆性和前沿技术创新中充当领头羊角色,在加强企业自身研发创新的同时,协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能源电力行业其他企业联合创新。另一方面,能源电力央企在新技术应用、新业态和新模式探索上先行先试,与上级管理部门协商构建审慎包容的试错容错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为了研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影响,本研究基于能源电力央企的视角,构建了企业动态能力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问题—路径—政策”分析框架,如表1所示,分析结果表明: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存在着企业占优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市场感知能力受限,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知识学习能力偏弱,企业内部赋权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的沟通协调整合能力不足,企业整合社会资本和上下游供应商的社会网路能力不强等问题。其中:经营规制和考核体系约束是市场感知能力受限的主要原因,专业领军人才不足和融合创新程度低是科技创新知识学习能力偏弱的主要原因,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配置空间不足和长效投资机制缺乏是沟通协调整合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新能源等行业“内卷式”竞争严重和新产业盈利空间有限是社会网络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能源电力央企可以通过挖掘政策布局空间等系列路径来加强市场感知等动态能力建设,也亟需为新兴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1 能源电力央企动态能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问题-路径-政策”分析结果

 

(二)政策建议

从政策层面加以疏导,助力能源电力央企解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健全能源电力央企更好履行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安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形成能源新质生产力的长效机制。

1.深化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监管考核机制改革

1)适度松绑经营规制。

适当放开能源电力央企进入上下游环节竞争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监管,形成技术效率主导的良好创新生态。需结合能源电力行业发展的定位和改革需求,深化对新兴产业的战略性认知,以科技驱动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对于在新兴产业技术突破、效率提升等方面能作出重大贡献的垄断性央企,应允许其获得参与对应竞争性领域市场公平竞争的竞标权。

2)深化监管考核机制改革。

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态边界相对于传统产业更加模糊,亟需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和考核机制来促进能源电力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另一方面,需要构建能源电力央企投资布局新兴产业的耐心资本、容错机制等配套监管考核机制,支持企业探索示范技术的新商业模式,允许其在短期内市场不稳定、未来有发展前途的新业态、新模式上进行探索布局。

2.完善增强能源电力央企技术策源地战略功能的政策体系

1)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培育的政策支持。

政策应重点支持能源电力央企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在新型电力系统、新型能源体系领域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领军人才和技术经理人,建设企业“人才池”。支持企业建立人才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培训基地等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合作企业,共同培育高技能高端人才。

2)强化政策对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聚焦着力。

推动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政策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重大攻坚难题,支持建立创新联盟,优化配置不同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创新资源,联合创新、生产,并提高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率,在安全兜底、急难限重、应急抢险、技术策源等社会责任承担和战略功能凸显上发挥更大的合力作用。如:能源电力央企可以联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芯片企业、设备和装备制造企业等多个主体,进行联合创新,攻破融合发展态势下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技术难题。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加快推动能源电力央企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特别要在人才专业化、设备现代化、过程绿色化和数字化、资本耐心化方面着力,构建市场化机制,催生“能源电力+”新产业和新模式。如:对能源电力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升级,使用更节能、更低碳、更智能化的新设备;推动能源电力产业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发展智能矿山、绿色矿山、数字电网、电力物联操作系统、能源电力大模型、充换电设施、新型储能等。

3.支持能源电力央企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机制建设

1)赋予能源电力央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配置上更多主动权。

政策应支持能源电力央企构建主责主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互促的资源配置机制,赋予企业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配置灵活度,让主责主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更充足的要素支持,同时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企业主责主业服务能力。

2)推动能源电力央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多链长、链主功能。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上,让有技术能力的能源电力央企充分发挥其推动技术突破的作用,特别是让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能源电力央企,在新型电力系统、新型能源体系前沿技术或颠覆性技术上,充分发挥重要技术攻坚克难作用,破除美西方国家设立的“小院高墙”等技术壁垒,实现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零部件、基础材料、装备软件上的自主可控,为保障国家能源电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驾护航。发挥能源电力央企引领建设作用,参与完善能源新质生产力相关的新能源技术、产业等国家标准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的国家标准,基于标准构建市场竞争机制,推动能源电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如:参与编写能源电力行业的碳排放双控标准、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输配和消纳标准等。

4.以整治“内卷式”竞争为抓手打造良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

1)加强“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

规范地方政府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上的招商引资行为,健全行业自律规则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促进产业政策着力环节由生产扩产能向下游消费扩内需转变,让市场出清机制真正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标准、价格体系和应用场景。

加快完善能源电力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传统能源产业的国家标准,基于标准构建市场竞争机制,提高能源电力行业的进入门槛,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深度转型升级,以高质量的技术水平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完善能源电力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价格体系,疏通成本价格传导机制,让环境成本、产品品质、品牌、技术水平价值在发展中更加完全体现,为能源电力行业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强化能源电力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培育,持续在新型电力系统、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中探索新模式、新业态。在能源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新能源电力接入、输配和消纳、多能融合发展和“电力+”多产业融合发展中努力培育应用场景,在抽水蓄能、电动汽车充换电、电氢协同、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再生电力特高压路线、电力芯片、绿电交易平台等新兴产业领域进行示范引领,让更多的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参考文献从略,请参阅期刊纸质版原文

袁惊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基于能源电力央企的分析[J].企业经济,2025,44(08):49-59.DOI:10.13529/j.cnki.enterprise.economy.2025.0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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