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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突围制造业困局要从降低成本开始

2017年01月03日来源:IIE    作者:张金昌

《工业发展报告2016》观点集粹

突围制造业困局要从降低成本开始 


财务会计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张金昌

 

从过去十五年来看,中国制造业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工资竞争优势正在逐渐衰减,相对于周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劣势已非常突出。2015年中国制造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为8307美元,当年美国是中国的7.07倍,而十五年前的2000年,美国是中国的34.83倍。说明中国工资低的优势迅速下降。与德国、法国、英国相比中国制造业低工资竞争优势下降得更快。相对于周边发展中国家来讲中国制造业的高工资竞争劣势正在不断增强。2015年中国制造业工资已是越南的33倍、是印度的7倍、是印度尼西亚的2倍。2000年马来西亚制造业工资是中国的3.03倍,但2015年已是中国的93%,印度尼西亚2000年制造业工资是中国的1.39倍,到2015年已下降到中国的46%

中国税负成本明显高于主要发达国家,也高于周边发展中国家。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以企业纳税总额占企业实现商业利润的比值来看,我国在最近2012-1015三年期间年均高出英国、韩国30多个百分点,高出美国、德国20个百分点,高出比发达国家中税负最高的法国也有7个百分点。和周边发展中国家相比,税负占商业利润的比值,我国高出泰国、印度尼西亚36个百分点,高出越南、马来西亚28个百分点,即使比周边发展中国家中最高的印度也高出5个百分点。无论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和周边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企业的税负水平实在是太高了。

税负水平太高,税负结构也很不合理,企业缴纳的间接税远远大于直接税。从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来看,以利润、个人净收入、资本利得为基础的直接税在绝大多数国家占总税收的比例均超过了40%,而我国却始终没有超过30%。美国的直接税占总税收的92%左右(在2012年达到96%,法国、英国、日本、韩国占比均在45%以上,占比最低的德国也在40%左右。我国周边发展中国家马来西亚、印度的直接税占比均超过50%,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的占比均超过45%,而我国占比始终没有超过30%。这种以利润或资本利得为基础的直接税的征收并不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但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征收的间接税,在经济下行阶段有可能会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会给企业的生存带来很大伤害。

因此,降低企业成本已刻不容缓。在工资成本难以降低的大背景下,要大幅度减免社会保险费,使企业获得休养生息的机会。社会保险费减免形成的资金缺口可通过转让国有企业股权所得到的现金补足。其次,要降低我国企业的税负总水平。纳税额与企业商业利润之比降低到和德国一样的水平需要降低20个百分点;降低到和韩国一样的水平需要进一步降低13个百分点。即使达到韩国33%的水平,我国的税负水平仍然还高于缅甸、泰国、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等周边国家。第三,要重新赋予地方政府税收调整自主权,不能在全国实行统一征税政策,否则就等于放弃了用税收杠杆来调节经济发展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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